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为:一、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二)最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以权责发生制计算,下同)累计额不低于1亿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认定申请报告》;注册地在上海并在中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经营的企业均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或《企业所得税登记证》,注册地址应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技术园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三)企业拥有较强创新能力;(四)主要从事新产品(服务)新技术、企业管理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及集成电路设计与服务业务等高新技术创新活动以及技术成果转化为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和技术中使用的产品、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明确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认定标准:认定企业须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3年以上。企业已获得注册证书但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申报表填报、提交备案材料或不符合申报表规定情况下不得获得认定。
1.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认定申请报告》;
企业《认定申请报告》应包括: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学历证明:高等院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
2.企业应为经省级及以上(含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备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软件企业;
A.企业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3年以上(自首次申报之日起计算,下同),且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长率不低于15%的企业。B.企业的主要研究开发人员必须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且不低于企业从业人数的20%。C.企业有自己独立的研发机构,且独立于其主要研究开发人员开展研发活动,独立承担科研项目。D.企业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主要涉及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究与转化的工作程序及制度设计,知识产权归属清晰,转化渠道畅通,能够有效保护知识产权以及为其发展提供支撑。E.企业注册地在上海设有机构,且注册时间满三年(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且机构的管理人员为企业技术主管,同时拥有不少于5名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F.在中国境内的注册登记地为香港、澳门或台湾地区的企业及机构的研发人员须为专职研发人员;个人或团队成员必须是该职位的技术或科研项目负责人。
3.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其销售额占同期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且不低于2年。
同时规定,企业知识产权权属情况应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或《专利证书》上的发明创造。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销售总额的比例达到70%以上,且达到一定年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通知》规定了一系列认定标准:根据《上海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众创空间认定及运行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运行管理办法》孵化器年度报告和公示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专家评审和上海市科委审核。认定的标准中,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以其对技术诀窍进行开发、生产或提供某种产品(服务)并形成知识产权的法人。
4.已认定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满3年的科技创新类中小规模企业。
研发费用的比例是多少?是多少?是不是必须超过15%?企业如果能通过研发费用归集比例认定,那么就可享受25%左右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如果满足条件,企业还可以享受50%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即在当年12月31日前直接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企业研发费用支出按照“加计扣除”政策计算,不超过50%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50%的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