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进行高新技术等级认定的,均可向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已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证书的,按照《国家高新区创新能力评价办法》予以提升认证;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未申请高新技术等级认定的,不再给予高新证书提升认证。根据《国家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认定办法》(国发〔2016〕11号):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国家重点支持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可按照规定程序申请认定;对符合条件但未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科技企业,由主管部门在科技企业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自备案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认定。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登记为企业的,其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当年销售收入总额约为3%,其中:(1)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形成核心技术(以下简称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的当年;(2)通过受让、并购等方式形成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形成核心技术(以下简称核心技术)的当年;(3)通过服务企业内科研机构之间实施联合攻关等方式形成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形成核心技术(以下简称核心技术)的当年;(4)通过技术交易市场内有关企业或机构之间进行技术交易取得合理对价取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形成核心技术(以下简称核心技术)的当年)。2.企业注册地:在河北省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3.企业规模:成立时间1年以上(或有研发人员数量1人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期间(2020-2022年)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系统相关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规范填写和汇总归档整理后上传至科技企业认定信息系统。4.企业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服务)形成技术垄断或者对主要产品(服务)有重大影响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核心管理人员简历表、研发项目证明材料、研发费用归集明细表(加盖公章)、研发机构名单、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转化证明(研发项目结题证书或证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等。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需加盖红章。填报要求:同一企业同时向两个以上申报单位进行申请申报活动时,各申报单位只能在同一类别下提出一家申报单位开展申请活动。##
三、企业申报流程:
1、注册:根据《高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递交: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并承诺符合条件并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3、公示:企业将相关材料(复印件)于公示期内报送至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4、认定:由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考核并公示无懈可击后进入下一环节,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企业有关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和现场核查。5.现场核查: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出具审核意见并对符合认定条件,经国家科技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后做出认定结果公示无异议不成立的认定决定。6.备案:在科技企业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备案和管理后,企业可自行下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信息表进行自我对照和自检验收。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目录: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研发项目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知识产权证书、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2.申请书:《企业申请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会计核算备案表》等相关材料;3.高新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五、申报注意事项与风险提示
1、资质条件: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证书是衡量企业资质是否合格不可或缺的条件,如未取得国家颁发的证书过期,将失去认定资格,这也是对企业申报的极大风险。2、认定条件:企业应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证书,如未通过或者未按照认定条件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在高新区内不能享受国家相关政策扶持,将面临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和取消相关政策扶持资金补贴。4、申报程序:进入申报系统填写完整企业相关信息(包括学历与专业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科技计划项目申请、验收等)后进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系统等待审核通过后再进入系统上传)、提交材料等待审核通过后再进入系统上传)流程。5、企业资料要求: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有企业所得税优惠凭证、技术合同转让(许可)协议、知识产权许可证明文件等佐证材料需填写完整、规范后保存并报送纸质文档(不具备电子版文档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