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软件著作权申请,我国对软件著作权保护有明确规定,即软件作品在取得著作权登记后,著作权人享有对该作品的独占使用权。软件作品著作权登记期限为五十年,自作品完成之日起算。该著作权自登记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在申请期限内未办理登记手续者,视为放弃该权利。申请软件著作权应当具备五个条件:软件作品应当已经发表;软件作品完成后十年内没有正当理由未取得著作权;软件作品不存在剽窃问题;软件作品中不含有被抄袭的内容;软件产品应具有显著特征。
一、著作权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著作权人应当自作者完成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著作权协会或者有关著作权保护的机构提交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材料,同时交纳登记费用。我国实行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实行形式审查制度。申请材料应当由著作权人或者代理人提交,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申请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身份证正反面)。如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话,应委托具有合法资质(如注册商标代理等)的机构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材料递交后,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版权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二、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前,申请人应当先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提交申请文件;(二)提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注册登记申请表;(三)提交申请表中“版权登记”部分;(四)提交“作品类型”或者“创作思路”证明;(五)提交“作品基本情况”证明以及提交“作品中涉及的权利类型”证明。国家版权局将依据申请文件及有关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在国家版权局申请公开前,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及有关法律规定负有保密义务。对公开后有异议者,由国家版权局委托国家评审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文件内容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公开。审查过程中如出现意见分歧时或国家评审中心认为存在歧义时,当事人也可以向国家版权局提出书面申请。审查通过或者予以公布后即取得了版权登记证。版权登记证具有唯一性和权威性。
三、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规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期限自发文之日起计算,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计算。计算机软件保护期限自软件局发出证书之日起计算。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的,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自其发表之日起计算(包括复制品)。即由创作出一个计算机运行程序并有一定贡献的作者和一个自然人各享有一年知识产权的作品。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计算机侵权纠纷案件与一般民事纠纷案件相比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权利人要付出更多;而在诉讼中法院更倾向于认定侵权成立并且支持原告请求;而这种“权利不一定能得到保护”这样一个观点其实也是很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