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企业如何申请广东省专精新特政策?广东省工业发展基金以“专精新特”政策为引领,以“扶持企业提升发展质量、促进转型升级”为宗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实现产业升级发展,以促进“广东制造”向“广东创造”转变,让创新驱动型企业发展,为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供更广阔市场空间,更有竞争力,更具有持续健康发展空间”,而提供坚实基础。服务企业融资贷款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设备更新,新产品推广,人才引进等政策支持,促进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服务化转变;重点扶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增加企业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创新,提升经营效率等方式支持企业实施创新活动。提供创业支持服务政策及咨询服务等活动。根据《关于实施“专精新特”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商〔2018〕8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度发生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计算在税前扣除。(二)对省级以上工业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配套政策扶持和奖补;对“专精新特”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具体根据所在地区政策)开展技改项目可以申请并享受以下扶持政策:“专精新特”企业符合条件的:按技术成果进行转化率25%比例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具体事项由各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定。
1.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单位可在本年度企业申报期内(一般是每年3月底前)通过在线申报系统提交行业范围内企业最新的资质条件证明文件、研发投入证明、经营业绩及相关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技术成果鉴定书等材料,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等一并报送至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单位自行确定)后与当地税务部门签订授权书(包括附件1)。由地方工信厅根据省商务厅下达的数据及项目指标情况组织专家对“专精新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现场评审和实地核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和复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列入支持范围并报省财政厅备案。省财政对已拨付奖励资金的企业给予全额奖励,其奖励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关于实施“专精新特”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财商〔2018〕8号)文件规定所给予的奖励部分和地方配套奖补资金实行分账核算、逐月发放方式(由各地各单位分别编制补助资金发放银行月报表)。
2.申请材料
《广东省“专精新特”企业申报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1、2、3)(1)《广东省专精新特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专精新特”企业认定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2)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税前列支);(3)符合企业规模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上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有关行业的统计资料);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专精新特”企业名单及产品、服务项目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文件等。其中:(3)与企业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3.现场核查
重点核查企业上年度的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建立企业档案情况。通过现场核查发现未达到申报条件的企业或未及时补充材料的;企业在报送的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填报信息或在填报系统中填报信息错误的,或者在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取消其“专精新特”企业资格。各有关市、县(区)工信部门应加强对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申报材料的管理与审查工作。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申报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接受对其资质、信誉的核查评估;对其财务报表及相关的业务数据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的审查。发现弄虚作假、套取资金、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等情况的企业,取消其“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称号;情节严重的,予以列入“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并通报给所在地的省级政府;列入黑名单并在一定期限内限制相关部门及单位在相关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申请企业需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专精新特”企业认定相关材料应在《省工信部门关于开展省级“专精新特”企业、重点优势培育发展产业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工信部规〔2019〕10号)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我局核实确认并最终获得认定。企业须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或提供虚假信息申请以及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取消其称号并向社会公布。市、县(区)工信部门根据省工业发展基金申请审核结果及相关信息进行复审和确认。如需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的将及时在“广东工业互联网”微信公众号(ID:gdscj.gov.cn)发布公告通知,相关审核意见反馈方式如下:申报人可登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网查询系统及“广东工业”公众号查看公告内容及细则。
4.受理时间及地点
即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止,可通过广东省工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官网-下载申报指南-业务办理-广东工业发展基金网上申请和填写申报信息,通过在线提交方式,提交申报资料。广东省工业发展基金管理机构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审核,并按规定出具审核意见。最终认定结果将于2019年5月20日前以正式通知形式在广东省工业产品认证网发布,公示无异议后择优给予奖励。申请成功的企业获得相关信息后,可自行下载填写《广东省专精新特资金资助通知书》(纸质),于2019年6月15日前以“纸质版+电子版”形式提交至由所在市、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逾期未递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资格。对于未通过评审的企业,请向所在市或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查建议。
5.申报材料提交
提交纸质材料:a.《广东省专精新特骨干企业认定申请表》、《广东省“专精新特”企业认定申请书》(可通过企业在线申报系统下载);b.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c.上年度会计报表;d.技改项目财务报表(如有);e.如有附件:“产品目录”中包含产品类别;e.企业成立证明;f.科技成果或专利证书(如有);g.生产经营情况说明书(须提供近两年经第三方认证的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h.近三年财务报表(如:银行出具的近三年银行出具的定期存款利息及投资收益凭证且最近三年每年均高于上年度财务报表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