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专有权,是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核心。著作权和软件权两个种类,软件版权一般为作品本身即享有著作权,其他种类的软件不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登记的条件:软件是指计算机软件,包括在计算机上运行的程序、图形和其他有用代码。软件著作权包括:软件本身、计算机程序、图像和其他有用代码,但不包括汇编软件,或者汇编而成的程序文件。版权登记是软件著作权人享有著作权和获得报酬权的必要条件,也是其获得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1、软件著作权权属证书。
首先,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必须要先到国家版权局进行登记。而作为著作权登记的申请人在中国大陆地区需要去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登记机构依据《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对申请登记的作品的版权进行认定及登记确认,并出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登记证明。然后在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才能进行相关登记程序。只有经登记机构确认并经国家版权局核准登记后办理的各项手续后授予著作权人证书,才能成为我国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主体;而未经过登记机构认可不能成为著作权法律保护的主体。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与源程序或者软件权证书。
软件权证书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时申请人必须向登记机构提交源程序或者软件权证书。源程序是指由开发人员编写(提交)的程序文件。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负责登记工作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无误之后再将符合要求的文件交付给申请人。源程序或软件税证书是由登记机构出具给申请人的证明文件,同时具有强制执行力。
3、申请主体是否为软件权利持有人。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条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应当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计算机软件应当由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申请登记的主体应为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视为无效申请。在实践中对他人擅自处分软件权利人的权利进行确权的情况并不少见。例如权利人将一部作品进行了销售,却没有拿到相应软件使用权或者软件著作权归自己所有时,可以主张由销售方享有软件著作权。再如,一款软件经过了多次升级和修改后仍无法得到应用时却仍然无法申请著作权登记。此时也必须拿到相应软件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