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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局软件著作权

发表于:2022-11-17 关注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作品作者对其软件享有的权利。作品一旦获得著作权,就取得了与著作权人相同的法律地位下对作品所享有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也因此享有对作品独创性创作并能独立实施的专有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形式上和实质上与著作权相同。此外软件也被称为计算机软件等。在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了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发表权;(二)修改权;(三)维护著作权完整权;(四)使用他人操作系统等计算机软件自己开发软件或者为他人制作软件自己开发软件;(五)翻译权;(六)发行权;(七)修改权;(八)许可他人实施计算机软件即进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这些权利都是通过法律形式明确规定的权利类型在我国对软件予以保护。

一、申请条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应当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个人或者法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是指公民和法人的中国公民。自然人的作品应当由本人独立完成,并且能够证明其创作的实际用途和成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组织章程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法人资格证明文件。两个以上自然人或者法人可以共同申请。提交材料应当齐全,符合法定期限。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材料和要求

申请材料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或者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材料应当由申请人署名或者签章;著作权人身份证明材料;软件开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或营业场所等基本信息;与软件作品有关的技术数据或者图表及其文件;必要时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为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

三、申请程序

软件著作权登记采取申请注册的方式。软件著作权人应当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登记,并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规定缴纳登记费。提交注册申请的材料应当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经登记机关审查合格。申请文件应当包括作者身份证明文件和软件技术方案。计算机软件登记的申请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代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规定出具审核意见书。审核意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