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2021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2021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珠商〔2019〕368号)、《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珠商〔2020〕308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珠海会展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商〔2020〕149号)等文件的要求和程序,我局开展了 2021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项目初审、第三方专家评审和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2021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分配方案
珠海市商务局
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张清华 联系电话:0756-337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