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山东发布医保新政 筹资标准每人不低于770元
7月22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医保参保人数已达9437.1万人,居全国第三位,每天医保结算60万人次,多年来,山东医保成为受关注的焦点,也发生了很多变化。接下来,医保个人账户将取消,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又将对医保“救命钱”产生重要影响。
根据《通知》,2019年山东省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达到每人不低于77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不低于520元,个人缴费250元。2019年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人均81元,全部从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划拨,个人不缴费。
近年来,山东持续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2003年新农合制度试点之初的10元,逐步提高到2018年的490元,今年再增加30元,达到了520元。虽然个人缴费也有所增长,但政府补助始终占大头,目前仍在个人缴费的两倍以上。
另外,据山东省医保局副局长仇冰玉介绍,取消的个人账户指的是居民医保个人账户,不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2003年,原新农合制度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居民个人账户制度,主要用于支付门诊小额费用。
个人账户建立初期,在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扩大人群覆盖面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其弊端也逐步显现:一是额度小,难以满足门诊保障需要。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削弱统筹基金整体保障能力。三是易诱发滥用,达不到有效保障的目标。为此,国家要求取消个人账户,全面实行门诊统筹。
他介绍,取消居民个人账户,主要带来两方面变化:一是提高了门诊保障水平。实行个人账户时,相当于个人承担全部门诊医疗费,医保不报销。过渡到门诊统筹后,门诊保障水平更高、更充分。诸如感冒、发烧等门诊小额费用都可以纳入医保报销,报销比例能达到50%以上。
二是提高了基金统筹能力。将原个人账户资金统筹在全体参保人员中使用,实现了医保基金互助共济,提高了基金使用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医疗保险风险共担基本原则,有利于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
仇冰玉还介绍,新政策主要从两方面提高了居民大病保障水平:一是降低并统一了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之前,我省大病保险起付线由各市根据基金收支情况确定,从1.2万元~1.8万元不等,平均1.4万元。
本次政策统一要求,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各市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高于该比例的要予以降低,其中有五个市平均降低3000元左右。起付线降低后,将有更多患者享受到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来源:青岛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