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珠海市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经济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事项、完善服务贸易领域公共服务体系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3〕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区(经济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于4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上报。
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我局已委托珠海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协助做好资料收集和申报指导等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4月10日
(市商务局联系人:万海兵 联系电话:2228710)
(市服务贸易和外包行业协会联系人:徐阳丽 联系电话:6907920 邮箱:member@zasto.org.cn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清华科技园二期3栋7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