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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事项)2022业务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珠海会展经济不断高质量发展,按照《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珠商〔2020〕308号)、《关于〈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会展事项)实施细则〉的补充通知》(两个文有效期都到2022年12月31日截止,但对于该日期前已举办的会展项目仍适用)的要求和程序,我局启动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会展业发展事项)2022业务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2年度在我市举办的且已办理自愿备案的初创展览、港澳展览、引进品牌展览、成长型展览、重点展览、国际品牌展览补助项目;
(二)2022年度在我市举办的且已办理自愿备案的国际会议、国内会议(港澳会议、行业会议、商务会议)、超大型会议、以会带展补助项目;
(三)大型专业展览场馆在2022年度承办展览活动运营补助项目;
(四)2022年度在我市举办的会展人才培训(公益性会展人才培训、高端会展人才培训)补助项目;
(五)2022年度举办的会展城市和会展产业宣传推广营销活动补助项目;
(六)通过国际会展组织认证的机构或项目补助项目;
(七)国际知名展会企业、组织机构总部落户珠海补助项目。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2月7日至2月26日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2月7至2月28日
三、申报指南
申报指南及相关规定详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珠海市会议展览局业务拓展部联系人:何欣灏,联系电话:3376640,电子邮箱:swjzqh@zhuhai.gov.cn。地址: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7楼西座。
珠海市商务局
2023年2月7日
(联系人:何欣灏,电话:3376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