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为了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而设立的,主要是指通过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的实施,对相关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中关键技术和高附加值的产品进行研究开发,并取得相应的技术成果的企业。同时,在认定时,也会对企业的研发投入和产品(服务)是否具有创新性进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或以关键技术为基础进行研究开发,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创新能力,能满足市场需求与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据国家科技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企业信息管理中心认定并公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按规定申请认定为首次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被认定为第(一)款所列行业(类别)的企业申请减免其2017-2018年度国家税务局核定并加征的各项税收。在2017-2018年度内,已经通过中国税务局备案确认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还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继续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1、为什么说高新技术企业在所得税上有一定的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税收优惠办法,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即按年度纳税申报时,由主管税务机关在预缴时按核定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待年度终了后,再按实际应纳税额,并按相应期限核定加收税款,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核定加收税款÷12×实际应纳税额=预缴税额。《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一条规定: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发生所得属于《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项目推广使用国产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目录》(第七十一批)范围内项目的部分,其所得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不属于《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项目推广使用国产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目录》(第七十一批)范围内项目的部分,其所得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前两项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本办法规定计算扣除)。符合条件的研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资产转让所得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利润除外。《国家科技部火炬计划项目推广使用国产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目录》(第七十一批)中所列项目的所得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前两项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本办法计算扣减)。符合条件和标准之一的研发人员可以享受国家奖励性奖金以及对个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政策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合同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部分免征、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
2、如何进行所得税优惠?
第一种方式是由企业自行选择确定,而第二种方式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全国共24个地方税务局实施,第三种方式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授权的其他省级税务局实施;第四种方式是由国家税务总局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第五种方式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并公告的其他方式;第六种方式是由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收主管部门实施。按照上述规定和操作流程,选择不同的方式可以减免优惠税款。由于实际操作中有多种情况并存,所以最终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同时需要注意,一般纳税人采取上述方式免税和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两种情况都不享受税收优惠。
3、认定证书拿到手后,具体如何使用呢?
答:认定证书中的技术成果转化条件是指,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软件)、科技成果、技术(服务)等五个方面的综合评价,达到认定要求的标准之一。企业若想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则必须通过《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须提交《中国认定证书》;“符合条件”后的第一年只能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一次,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报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相关政策;如果企业在期满前6个月内没有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且通过审核的,也就失去了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因此,想要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证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当然有不少企业虽然取得了国家科技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但是由于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或不能通过审核等原因却无法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而“无法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证”的案例比比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