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是指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补贴,深圳企业在国家政策扶持下进行自主研发,通过自主创新产品达到《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指标或评价标准,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营业执照)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或认定证书)(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并具有较高科技含量。同时具有良好经济效益,依法须经批准的其他条件。据企业申报条件规定需进行研发项目并通过论证立项后方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项目,经认定后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奖励标准为:第一年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700万元的企业分别按25%、30%的比例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第二年各增加100万元;第三年各增加1000万元,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每项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
1、申报条件
首次申请高企,且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申报前未被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或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发生严重安全事故;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获深圳市政府颁发的高新证或者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荣誉称号,有较高科技含量;国家或省、市有关部门开展评价并进行公示的其他条件。
2、申请材料
注册登记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研发费用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
3、企业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达到的标准是符合《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指标或者评价标准,并具有良好经济效益,依法须经批准的其他条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国高企)有效期3年,每年一次,如已过有效期,可续期一次。申请项目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及增值税、所得税减免等方面均可享受地方政府专项扶持政策和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可在申请时选择上一年度的最后一次进行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需满足上一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申请认定时,科技人员总数占该企业职工总数或者研发经费占当年营收比重为3%及以下。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高于15%;企业近3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平均为10%及以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等要求。同时应享受国家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方面的相关扶持政策规定。
4、补贴资金额度及时间
本批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22年新增资金的50%,第一年实际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第二年各增加100万元;第三年各增加1000万元。以该部分补助金额为准,年度补贴不超过三次。受理时间:2022年6月25日前受理。申请单位应在申请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到本单位会计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本批资助自动作废。项目名称:“创新成果产业化资助”。项目通过评审验收后,按照《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深府规〔2020〕1号)进行拨付财政资金。该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予结转。
5、企业提交的各项资料要求?
答: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一份;提交电子文件(含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供申请资助的材料目录中的所有相关材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企认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提交以上材料后,应按照附件要求在系统上自行打印相应材料并签字盖章。纸质版: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受理通知书复印件3份,深圳龙岗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系统自动下载《深圳市高企认定申报服务指南》格式规范文件打印件一份。纸质版提交(企业自行下载)。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原件备查),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后两联(注明邮寄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6、申报注意事项(一)符合条件的单位需向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申请。
请企业及时关注申报信息,填报相关信息。企业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和规定的申报条件;按要求提交符合条件的财务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注册登记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和财务报表。符合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中提交技术研发项目申报材料并上传相关凭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提供不完整或有遗漏不符合规定情形的,视为提供申报资料齐全,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过程,出具审核意见(即“通过通知”)。不能审核或认为存在问题的不予受理。如所需资料已上传至系统但仍未通过审核的,系统自动将该条件驳回并补正至已通过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