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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专精特新奖励政策

发表于:2022-11-23 关注 

4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将实施工业企业倍增计划,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推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示范。建设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上年度新增数在20家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以上技术研发机构在山西省范围内进行研发活动并形成产业化应用成果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共计500万元;对首次进入《财富》全球论坛“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榜单中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给予50万元奖励。其中,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该奖励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意见》实施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关于实施《晋中市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6〕120号)文件政策解读《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本政策。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大金融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在转型发展中更好发挥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项重点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围绕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突出短板,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我省实际,以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切入点,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从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对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实施意见》要求,到2022年,全省小微企业数达到7000万户左右,占全部企业数的80%以上;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占比分别达到80%以上和80%左右;全省培育形成1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100家左右省级“小巨人”企业;支持2000家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融资;支持2000家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400亿元以上。

二、出台依据

《山西省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37号令)第二十一条:“省级财政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基金设立以投资于山西省企业为主,主要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具有较强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小微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各地不断探索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基金支持机制。其中山西省太原市、运城市、吕梁市、阳泉市等地均已出台促进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其中山西省晋中市于2016年7月8日出台了《晋中市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6〕120号)以及《山西省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8〕83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工作推进得有声有色。

三为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意见》顺利实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采取哪些措施为企业提供服务?

为保障《意见》的贯彻落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将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由市领导任组长,市工信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晋中市中心支行为成员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全市《实施意见》有关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机制。制定《实施意见》工作推进方案,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并通过“双周会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问题。三是加强协调服务。强化协作,强化协调,积极推进相关政策落地见效;四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政策培训和宣传引导,切实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五是强化监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