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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专精特新怎么认定

发表于:2022-11-23 关注 

如何申请专精特新认定?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规定,中小企业在申请认定时,除符合相关条件外,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企业成立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会计报表(连续经营1年以上)及近一年审计报告;有持续盈利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拥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证书等。区专精特新认定办法中明确,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建立研发机构并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自主技术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等。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享受“专精特新”认定奖励政策。申报材料由区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后提交区财政局、科技局等部门进行评审认定,并于审核认定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予以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区财政等部门网站上公示的方式获得奖励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备案。

一、申报时间

2018年4月15日至5月15日,由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评审通过后,于5月16日公布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名单,并在区财政局、科技局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备案。专家评审结束后,由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评审认定,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对认定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公示无异议则予以备案;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社会公布三个工作日后予以备案。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区财政局、科技局提交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要严格履行承诺,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可靠,不存在虚假信息。如发现所提供材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相关评选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自已兑现奖励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已享受政策扶持的,不予兑现。一经查实后取消其申报资格;不予受理。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根据《上海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管理办法》,按照《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并组织实施。经批准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后,各地区将按本辖区实际进行政策指导和服务力度倾斜等举措推动专精特新发展。请广大中小企业以本次申报为契机规范经营、提高管理水平、创新技术与产品开发能力,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推荐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做好服务保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申报时间:2018年4月15日-5月20日;2.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15日结束;在受理工作期限内对资格审查和初审合格的企业将予以公示,无异议后方予备案;逾期不予受理的,视为放弃申请权及相应奖励措施。2.报送材料及时间:每年1月

二、申请材料要求

企业申请专精特新评审前,企业需按照《技术创新管理办法》(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强国建设纲要〉的通知》(工信部联财函〔2016〕300号)、《工业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基础制造强企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信厅发〔2018〕120号)和《关于实施“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支持行动的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16〕250号)等文件要求提供。对于在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经营管理、产品质量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中小企业,由区经信局、科技局和工信部联企业[中国制造2025]技术创新专项支持工业企业发展示范平台认定组委会确定,并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纳入本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未列入“小巨人”名单的“小巨人”企业,其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不得低于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认定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送至区相关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指南》,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对未按照要求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或取消认定。受理申请时间截止时,因逾期未提出申请而不予受理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三、其他事项

如何申报?《区“工匠精神”示范创建项目推荐条件》(区工信局)中提出,对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中小企业,可在全区范围内推荐;被推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在申报上不设门槛,由我区政府组织评审。通过评审的企业,由区级相关部门对其认定工作进行审查,最终由区财政局、科技局等部门进行复核,最终确定该企业进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获认定奖项的企业还可享受相关奖励政策。本次的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精特新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拥有自主品牌或与之相关,且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知名度。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时,该公司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和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行为,无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近三年内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