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企认定工作自2011年启动以来,在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众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高企认定的重要性,开始积极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2019年,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了新的认定标准。认定条件包括: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方向;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企业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时:企业应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2、申请认定时:企业自成立之日起,前三年内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研发活动累计实际发生额不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3、申请认定时: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计划。4、申请认定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研发组织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本企业特点的研发活动规范(技术路线图和计划表)。5.申请认定时:企业应根据产品或服务在知识产权分类中属于第三十类中第一项至第十项规定的产品或服务,并就该产品或服务进行书面说明。6.申请认定时:企业应按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分类,选择合适科技成果转化方向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合同)数量占该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合同)总数的比例超过50%(其中一项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并注意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紧密相关;企业要将知识产权申请纳入自主研发项目管理(自主研发时应提交所有授权研究开发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所需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会计制度、年度财务报表(或公开披露信息);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财务会计报表、研发经费会计报表、科技人员社保缴费情况及其他情况;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证明文件;近3年企业产品(服务)收入、技术含量等数据或资料;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技术研发机构或人员情况表等资料。
三、知识产权申请、使用、转让与许可申请方面
知识产权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所取得的收入。其中,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申请主体须为企业;转让时,转让主体须为企业;许可时,许可条件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需同时符合相关知识产权规定的申请条件——专利申请提交受理通知书中应当载明专利申请类型、授权方式、期限、保护范围。发明专利要求提供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实用新型专利要求提供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外观设计专利要求提供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要求提供;同时专利授权证明;另外在申请时要提交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出具证书;在转让过程中要提交知识产权转移合同及证明材料;专利转让要提交有关授权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