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热点资讯   黄埔区专精特新政策

黄埔区专精特新政策

发表于:2022-11-22 关注 

目前,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和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共同制定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该政策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策的出台旨在大力促进区内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该区工业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黄埔工业发展“十条”扶持措施》是对已取得显著成效的特色产业给予重点扶持;对企业进行分类分级支持,使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优先享受税收优惠、产业配套优惠以及相关政府扶持;对于获得省、市奖励资金的企业可以申请广州市、黄埔区地方专项资金和其他上级专项资金等扶持;并将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创新。符合黄埔区产业政策的企业。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目标和功能进行分类,给予不同的政策扶持。其中:对列入“广州市黄埔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采取差异化支持政策和不同程度配套支持。

1.对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对认定为国家瞪羚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授予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奖励;授予“隐形冠军”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于首次认定并获得奖励的省级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对首次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后,不再奖励本年度企业累计奖补。奖励金在本政策实施当年兑现完毕。

2.对获得省级瞪羚企业奖励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获得市瞪羚企业奖励的,给予10万元奖励。3.对纳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且在2020年10月1日后产生积极影响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以上奖励资金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兑现;区内获得省、市有关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可以申报广州市、黄埔区地方专项资金和其他上级专项资金等扶持。

3.对获评国家隐形冠军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国家级、省级隐形冠军培育企业分别按上述标准给予10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国家隐形冠军企业对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减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并给予配套补助。对经认定的国家隐形冠军企业新增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按照其新增市级单项冠军企业补助标准不超过30万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补助标准不超过30万元、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补助标准不超过20万元进行补贴。

4.对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奖励5万元。此外,该政策还支持技术创新。鼓励开展工业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的研发生产活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鼓励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重点企业实行跟踪服务;鼓励企业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加强产业共性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同时,加大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优惠扶持力度。鼓励开展技术改造。对通过“机器换人”方式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且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按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