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发展是离不开政策扶持的,因为只有政策扶持,企业才能走上良性发展之路,这就需要我们企业了解政策,为自己申请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主要指从事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都非常突出、专业化水平较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较强、特色优势明显、技术先进、质量效益较好(简称“五个一”)企业。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国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符合条件者还可获得工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认定“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简称“小巨人”)。企业可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划型,将企业划分为若干等级:(一)国家专项扶持企业:从事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都比较突出的企业;(二)小巨人企业:从事核心业务的小巨人企业;(三)“专精特新”产品:细分市场客户群体和产品系列较完整、市场占有率较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较高(主要包括市场占有率达到30%以上、自主知识产权比例达到5%以上)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优质品种或企业。
一、申请企业资质
在注册成立后,企业需要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企业资质、企业章程、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进行申请;另外,需要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包括:法人股东基本情况、股东出资情况、出资来源;公司治理结构、员工构成等。
二、申请资料要求
1.申请材料表(附电子版):企业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表(加盖公章),连同其他有关佐证材料(1-2寸电子版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指定专人收阅。上述相关佐证材料在企业“五个一”工作台账中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2.行业类别、规模要求: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的技术开发、工艺改进等行业类别,在相应行业领域内,从事研发、生产等业务的中小企业具体分类和规模要求提供书面申请。3.技术创新条件及标准:提供国家级或省级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果的详细材料,相关成果需要包括技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4.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提供企业近三年实现销售收入总额(不含研发费用总额)占本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及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等情况指标(详见附件1)。5.上年度无重大质量事故/环保问题/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包括有无因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重大质量或者环境事件及不良记录等情况,以及其他发生在本行业领域的重大质量和环境问题的报告。
三、税收优惠条件
政策内容:企业是在2019年12月31日前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且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财税〔2015〕1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规定》(国税发〔2009〕47号)中关于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的通知国家财政奖补“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小巨人”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为三年,内每年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在最高限额内依次扣减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三年的部分,按照实际缴纳税款计算其税额。企业是从取得收入之日起算六个月内到实际纳税年度终了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自纳税申报当月起,在汇算清缴期内实际汇算清缴结束后结转至以后纳税年度享受。企业每年分别享受不超过三次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申报时间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由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组织实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对拟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当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奖励。工信部设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录库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动态管理工作,并负责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企业认定程序及标准,采取适当方式对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认定。根据企业申请并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