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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

发表于:2022-11-21 关注 

一、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权利人对其软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软件作品的创作、修改和处分权利,以及有关著作权归属的其他权利。它的法律主体即软件作品的完成人或其他著作权人,因此,软件著作权包括基础软件和中间软件。基础软件指由计算机程序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中间软件包括程序与应用程序及其交互、数据结构、数学模型、程序代码等;应用软件指具有一定功能或者与其他软件相结合所完成的软件。软件著作权登记是为了保护软件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或者擅自改编软件作品而侵害其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了便于权利人进行维权而预先对其软件作品进行登记。如果某一软件著作权人将软件成果转让他人开发和应用时被他人使用时登记为软件著作权人时,就构成了转让行为,那么该转让行为与著作权有密切关系并对该软件著作权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登记可以帮助他人来保护软件著作权人得到合法收益。

二、计算机软件登记流程

1、申请资料:申请人填写申请表(仅申请软件著作权的用户须将申请表送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申请文件(须将申请表交至版权保护中心指定地点,或将请求文件交至版权保护中心指定地点);2、受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3、审核: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依据审查结果核发《受理通知书》和《不准予登记通知书》;4、审核: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将申请表报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大厅审查员进行登记审查;5、公示:登记大厅对《受理通知书》及《不准予登记通知书》予以公示或存档10个工作日;6、颁发证书:登记大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向申请人颁发证书副本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三、申请办理时间

登记期限:自申请日起5个月。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且无补正可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缺少或不完整的,申请人应补正材料。补正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月。首次申请不符合登记条件,申请人应在申请日起10个月内补正申请材料或撤回申请内容后重新申请登记。对于首次申请登记和补正登记申请的日期不得早于首次申请日期的前一个月;如因特殊情况首次申请登记及补正登记申请应当由申请人自首次申请日起2个月内提出或者补正登记申请满2个月;也可以对登记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