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东莞市政府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政策扶持的范围也在不断的扩大,其中东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也是政府重点扶持的对象之一。因此想要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先需要在各方面达到相关标准。首先要符合企业认定条件: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从东莞市政府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其次要符合相关发展要求:企业需具备“专精特新”水平;企业所处行业或产业链对地方经济有重要贡献;技术创新能力突出;管理精细化水平高;管理团队与核心技术人员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的企业应属于《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实施细则》中的省重点扶持、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应是在东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非企业法人,下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司注册地址主要在企业所在镇(街道)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或工业集中区内(不含松山湖工业园区)。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不含2020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不低于2%(具体指标详见附件1)。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不低于5%(具体指标详见附件2);近三年在我市各镇街工业集中区年度营业收入均占企业总量60%以上(含80%)。
二、认定标准
企业应为从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两专”)。“两专”认定年度内企业当年营业收入累计达到3亿元以上即可获得东莞市属专精特新企业称号。鼓励各地通过认定的专精特新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于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达到3亿元以上(含)且为两专重点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创新主体或品牌培育企业等重点企业给予补助。
三、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网络申报的方式完成申请。2.材料审查:经审核通过后由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3.现场核查:企业向所在镇街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市工信局复核后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材料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实地核查。4.受理确认:经复核确认后向市工信局或其委托机构报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管理系统(平台)确认申请名单。5.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通过企业申报材料符合认定条件后提交市工信局或其委托机构进行专家评审。6.认定公示:通过复核同意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认定后补贴
【专精特新企业资助】对首次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实现盈利的“专精特新”企业或产品,给予20万元奖励。【人才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国家级)企业的管理团队与核心技术人员给予奖励。【支持对象】通过认定后一年内有重大贡献企业(或产品)或新增上市公司;【支持对象】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上市企业(或挂牌上市)获得补助;首次被认定为“专精特新”(省级)企业并实现盈利后获得补助;自获推荐之日起一年内享受扶持次数超过两次;每年将给予“专精特新”(省级〉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助。
五、申报时间、申报条件及流程
申报时间:每年3月、9月、11月各一次。申报条件:1.符合条件的市辖区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经企业自愿申请和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合格。3.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汇总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