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三十年,自软件著作权登记生效之日起计算。软件著作权人自申请日起算著作权保护期,但是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自软件完成之日起算。软件著作权保护期届满的三十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需要取得软件著作权人的书面许可,可以随时提出续期申请。但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续用软件著作权。原权利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原权利并注销登记。再次申请的,应当自重新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取得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申请软件著作权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软件产品方案(包括功能样图和代码)2、软件需求说明书3、软件工程设计方案4、开发过程中所使用的程序5、服务接口代码(源代码)5、源文件6、文档7、一部或多部计算机组成说明书8、其他相关材料;9、一份权利要求书;10、权利要求书;11、其他证明文件(包括权利要求书)
1、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a)申请登记的软件应当为申请人独立完成,不以联合或者重复名义进行软件开发活动,并且提交能够证明该软件具有独创性的书面材料;(b)申请登记软件可以由两个以上软件开发,并且在开发完成后经过不少于两人共同审核通过。(c)申请登记以软件形式表现出智力成果和技术方案,且软件可以由不同人员独立完成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技术人员、设计人员共同完成并取得全部软件使用权的证明文件,以及必要时提供其他人员提供协助而共同完成相应开发任务并取得全部软件使用权的证明文件;(d)申请软件著作权应当提交一份权利要求书及能够证明该软件具有独创性并由相关单位共同审核通过有效授权或者其他法律文件。(e)提交与申请软件相适应的技术说明书或者说明资料。
2、申请表应当由申请人填写,内容包括申请日期、项目名称、软件名称及用途等。
申请表应当按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的不同,分别用中文和英文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为50年的,应当提交第50个英文缩写词表示软件权属的声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为50年的,应当提交第50个中文缩写词表示该软件权属的声明。外国申请人或者港澳台自然人不能在中国大陆进行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除特殊说明外,应当在申请表中注明申请人名称及作者姓名。
3、申请材料中应当包括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文件复印件,并且应当对文件复印件进行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包括:a、对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查;b、对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提交范围进行审查;c、对申请资料是否符合提交规定,进行形式审查。
4、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备案手续的,应当提交受托人、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办理软件登记权登记备案手续时,委托人应当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单位办理版权登记备案手续时,代理人提供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软件开发周期较长,但随着科技的发展、行业不断创新而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版权登记,并且希望能有一个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选择合适的软件研发机构是非常重要!根据《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计算机软件在中国大陆地区发布、使用或者下载,不能作为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因此,委托开发软件在国内进行著作权登记时,需要向申请人提供中国版权协会出具的申请受理通知书和作者名单(不包括国内作者)、身份证明材料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