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热点资讯 plc程序可以申请软件著作权
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中,保护的对象是计算机软件中的专有权利,即软件的开发者对其创作的程序享有著作权。软件著作权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创作的软件程序才可以享有著作权。软件的专有权利包括:著作权、计算机软件使用权、网络传播权等。其中软件著作权具有独创性、不可转让性和排他性,且要求在中国境内作品著作权人必须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如果有合作伙伴的话那么可以进行合作开发;另外非法人组织的开发项目不受此等限制。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下文。
一、注册登记
软件著作权人需提交《申请表》、《软件资料手册》、《申请人身份证明》、《计算机软件开发许可使用合同》、《计算机软件注册登记申请书》。《申请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填写,并将表格交申请人。《申请表》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逐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签发《受理通知书》。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审核不合格的,不予受理。
二、软件著作权申请办理条件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要求:必须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为非企业单位;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为个人。2、作品的类型要求: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一份软件著作权申请表(提交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一份软件开发文档;一份中国公民身份证明或者中国公民出具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3、软件系统功能要求:应当是一种或者多种操作软件系统的计算机程序或者一种应用软件。
三、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下列文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原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原件)。2.递交材料:提交纸质文件、电子文件两种。其中电子文件需要以 PDF格式上传,内容必须完整、清晰、无歧义。3.缴费: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3个月内到申请人指定的地址缴费。4.等待审查:自受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国家版权局行政审查窗口提交审批结果。5.审查: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自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5个月内向国家版权局提交登记申请文件。
四、办理费用
按照收费标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不超过100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不超过100元)。提交申请材料的,可以收取相应的费用,包括申请文件的工本费30元,邮寄费用2元/件;未提交申请文件的,收取50元/件。申请费收取方式为按受理日期收取。受理日期以受理通知书上载明的日期为准。未按照受理日期交纳费用的由申请人承担。未按时交纳费用的由商标局或者专利局进行处理并给予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