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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专精特新政策

发表于:2022-11-02 关注 

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19〕29号):支持企业做精做强,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水平。鼓励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转型升级。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群。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2014-2020)三年行动计划。
(一)设立专项培育基金
支持中小企业做精做强。引导省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聚,对首次入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集群的省级企业集团,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其集群内龙头企业或领军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转型升级。
(二)开展精准服务
实施中小企业精准服务行动,建立省、市、县三级服务平台,定期收集和发布企业需求。搭建专业化平台,加强行业政策解读和知识产权服务。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市场拓展、技术创新、融资租赁、人才培训等方面的精准服务。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互联网+”服务实体经济行动计划,开展在线法律咨询、在线融资等服务。探索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强资源整合和平台共建共享。推动专业化服务向个性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
(三)强化融资服务
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实现“无还本续贷”的企业,由市担保费给予50%担保补贴。建立“专精特新”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可对银行不良贷款进行风险补偿。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规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小微企业信贷产品,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优惠力度。对首次获得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业务给予不超过实际担保费10%担保费用补贴。
(四)强化公共服务
落实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推进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落实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补助和奖励。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建设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中心)和产业设计联盟“三个一”工程。鼓励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信贷支持、知识产权、技术培训、科技咨询、人才培养开发、信息咨询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