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提供哪些资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协议)、科技人员名单。申请材料的附件包括:(一)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二)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协议);(三)技术秘密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技术文件;(四)其他相关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的审核;2)高新技术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认定管理办法;3)国家认定工作技术中心认定工作;4)国家认定工作技术资格其他要求。
一、知识产权证明文件的审核
1、受理条件:企业申请,需提供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公布的有效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含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2、审查要求:申请文件须提供通过审查,且未通过形式审查的证明文件照片;3、证书内容要求:《企业知识产权登记证》(原件,加盖公司公章且在有效期内);4、提交方式:纸质材料应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5、注意事项:提交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应提供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二、高新技术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认定管理办法
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取知识产权而进行的与研发活动有关的调查、分析、预测、评价、试验、开发等活动。企业从事的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以独立法人身份,自主或者委托他人完成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研究开发活动。从事研发活动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规定计算年度加计扣除;凡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或未形成技术成果或产品,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活动,不得作为税前加计扣除的依据。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企业技术转让所发生的研发费用,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未设立专门研发机构的,研发费用由其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在本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加计扣除。企业应按规定的时限为科技成果转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化,经企业所在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送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认定管理报告(附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企业从事同一类别研发活动所发生的支出进度达到年度核定扣除比例或者年度实际税负超过5%而未实行零比例所得税优惠政策和暂未实行零申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事项作调整并进行明示(公告)。
三、国家认定工作技术中心认定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认定工作技术中心认定工作主要是指在某一领域拥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机构、仪器设备、经费等资源,并具有相当规模和影响力,同时能够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使其成为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突出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科技产业。国家认定工作技术中心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有专职负责技术研发及工程实施工作的人员;(2)建立和完善企业自主创新科研体系结构;(3)建立了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创新体系及相应试验、检测、评价技术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任务;(4)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了较高级别的工作规章制度,包括技术开发、科技管理、技术鉴定、科技成果转化、新产品开发等;(5)能较好地开展研究开发活动3年以上,且能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6)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7)科研项目经费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四、国家认定工作技术资格其他要求(1)知识产权证明文件有:
专利和非专利的技术材料:申请材料中必须有的材料,须注明专利或非专利的名称、申请方式、授权情况、权利期限、有效期限及注意事项。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实用新型专利需要提交: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外观设计专利需要提交: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交:申请期限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外观设计专利要提交: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交: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外观设计专利要提交:申请有效期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交:申请期限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外观设计专利要提交: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外观设计专利要提交:申请有效期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交:申请期限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外观设计专利要提交: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外观设计专利要提交:申请日期在2018年12月31日及以上(不超过3年)。专利/非专利均需按要求提供。
五、高新技术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需在认定当年1月1日前取得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才能享受该项税收优惠政策;
需在最近一年内在认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取得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在认定当年1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协议)可以由企业自主选择;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协议)应由与科技成果转化有关的技术人员签署;成果转化合同(协议)至少有一名科技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具有著作权或者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或者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技术秘密权属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对科技人员以外的其他研究人员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可按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科技人员是指企业在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中形成有独立知识产权和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并获得相应经济利益的人员和组织。科技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在相应级别学科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有效期或者3年以上期限且相关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内容与其在企业研发活动中实际形成的有效科技成果高度相近的人员;科技人员必须是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工作过的科研人员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