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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越来越严,会计别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这5个常识要知道

发表于:2020-06-23 关注 

       1、纳税信用级别如何评价?

       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与管理。对企业纳税人信用状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由高到低分为A、B、M、C、D五级。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M级:新设立企业或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照50%还是按照75%执行?

       根据《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的 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3、个体户缓缴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还是系统默认享受优惠?

       个体工商户享受延缓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在按规定办理完当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申报系统将默认享受延缓缴纳政策。在政策规定的延缓缴纳期限内,无需缴税,也不征收滞纳金。如果部分个体工商户由于购房、购车等特殊需要自愿放弃享受缓缴政策的,可以简要说明原因后正常缴纳。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4、公司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转让收入目前无法确定,怎么缴纳印花税?

       根据《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四个问题的规定,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5、公司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怎么办理税务注销?

       一是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二是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不齐(包括未办结事项要求报送的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例如,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财务报表资料、纳税申报资料、有多缴税款需要提交退还多缴税款资料等,如果纳税人不能及时提供这些资料但急需清税文书的,可先作出承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纳税人若未履行承诺的,按照税总发〔2018〕149号规定,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