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技重大专项
重点支持聚焦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需求、瞄准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民生公益技术等重大技术瓶颈、预期能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重大科技工程,辐射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和行业技术进步。
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单位须为高新技术企业、行业优势龙头企业。
(2)项目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合作单位为3-5个,其中至少包含一个高校、科研院所,一个企业。牵头企业与合作单位之间已签订合作协议,明晰各方目标任务、经费安排和知识产权归属等权益。
(3)项目由一个或若干个相关子课题组成,技术创新性强,核心技术拥有发明专利,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4)企业上年度R&D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3%,企业承诺配套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单项补助额度不超过研发总投入30%。对重大项目实行专账管理。
(5)由牵头企业申报,各区科技部门组织开展项目凝练设计工作,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推荐,市科技局统筹策划,经专家评估实施。
拟资助金额:100万元/项。
2.重点研发计划
重点支持制约我市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的关键共性技术领域,优先支持《益阳市十大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推进方案》(益政办发〔2018〕6号)文件中涉及的产业领域项目;列入全省“五个100”工程和全市“六个10”工程的项目;新落户我市的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现代农业、中医药产业、生态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技术创新性强的项目。
申报要求:申报主体为企业。工业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须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且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2%(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依据),在申报前或执行期内申报2件(含2件)以上发明专利,其它领域项目申报单位有研发投入和有效发明专利的优先支持。
拟资助金额:10-20万元/项。
3.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
支持产学研合作,支持有明确产业化目标的科技成果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活动。
申报要求:除通知中明确的材料外,还需在申报书附件材料中提供产学研合作协议或者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农作物品种、成果鉴定、科技奖励等形式),如申报单位非成果的所有方,还需提供与成果所有方签订的相关协议。优先支持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5%以上的企业,优先支持列入全省“五个100”工程和全市“六个10”工程的项目,优先支持科技军民融合项目,优先支持我市优势产业项目。
拟资助金额:10-30万元/项。
4.应用基础研究与软科学研究计划
应用基础研究:重点支持市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在我市特色优势领域开展前沿技术和应用基础研究。
软科学研究: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益阳产业发展、社会民生、创新创业等领域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为决策提供支撑依据的软科学研究。
申报要求:每个申报单位最多报5个项目。
拟资助金额:5-10万元/项。
5.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
重点支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基地)、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等创新研发平台建设,支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其他技术研发平台、创新服务平台、成果转化平台、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创新人才计划重点支持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及团队的创新创业项目,支持留学人员、境外高层次人才来益开展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引进国外智力项目。
申报要求:除通知中明确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留学证明、公司持股证明、境外高层次人才合作协议、国外智力引进协议等材料。
拟资助金额:5-10万元/项。
6.创新环境建设计划
支持科学普及、科技扶贫、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训、科技决策咨询、信息化建设等。
申报要求:科学普及包括市级科普基地建设、科普图书出版、重点科普活动项目。科技扶贫包括科技特派员、科技专家服务团创新创业项目。
拟资助金额:5-10万元/项。
以上未提及的领域或技术,但属于重大关键技术、工业和产品攻关、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的相关内容,可考虑列入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