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飞豹原创 项目汇总 重磅:国高认定、企业技术改造等8个项目申报,别错过5000万
关于深圳市2019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
第一批:7月8日
第二批:8月9日
资助方式:政策
一、申请内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三、受理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三)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说明:同一企业必须同一批次完成一次性申报,不得跨批次申请不同的业务。
关于实施2019年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 截止时间: 第一批:7月8日 第二批:8月9日 资助方式:政策 一、审批内容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申请入库的企业进行审定。 二、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三、受理条件 (一)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的企业: 1、为减轻企业负担,2018年起,企业研究开发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助两个业务合并办理,科技部门统一发布申请指南、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申报其中一个或多个业务,仅需填报一份申请书。 2、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深汕特别合作区内的深圳企业; 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4、申请企业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 5、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应建立了内部研发机构; 6、企业开展的研发活动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7、纳税信用等级C级及以上(A级最高); 8、遵守国家统计法律法规; 9、2017年入库、出库的企业。 (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与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合并办理,不再组织单独申报。(说明:同一企业必须同一批次完成一次性申报,不得跨批次申请不同的业务。) 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技术改造倍增专项企业技术改造扶持计划的申报通知 截止时间:6月21日 资助金额:最高5000万元 一、支持领域 支持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智能化应用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二、支持方向 (一)技术改造投资项目 扶持方向:支持企业为扩大再生产,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模式,开展对生产制造环节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能力进行改造升级的项目;支持以安全、绿色、环保、节能、节水为目的的技术装备改造及生产环境改造项目。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向研发、设计、制造、营销、服务等全流程延伸,重点支持深度运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互联网+协同制造、制造工艺系统和管理系统的智能化改造项目。 (二)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 鼓励企业运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现有装备和管理方式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更新和改造,支持开展以装备互联互通、关键工序智能化改造、关键岗位机器换人、生产过程和管理手段智能化控制为核心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及柔性化生产等项目建设。 (三)重大项目奖补 支持符合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制造、时尚制造、安全制造等重点发展方向的重大工业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