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新闻资讯 政策前沿 龙岗建区以来力度最大的产业扶持政策出炉 “龙腾计划”最高奖励企业8000万
日前,龙岗区举行聚焦产业服务企业提升行动大会,被企业称为“建区以来力度最大”的产业扶持政策正式出炉。
龙岗区各产业主管部门对原有产业扶持政策进行修订完善,新修订的包括《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企业扶持专项资金在去年4.35亿元基础上翻了一倍多、达到10亿元,用于扶持辖区内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企业、机构和项目,助力企业做优做强。龙岗产业扶持政策中还首次出现了“龙腾计划”,该计划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分类并给予相应奖励,实施企业梯度培育,企业最高可以单项获奖励8000万。
同时公布的还有配套的10个实施细则,对工业和服务业、金融业、招商引资、科技创新、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旅游业和体育产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文化创意产业、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质量发展共10个类别进行分门别类支持。
龙岗区委书记高自民表示,当前龙岗正处于实施东进战略、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等多重战略机遇叠加期,龙岗的创新发展态势良好,城区品质不断提升,是广大企业家建功立业、大展宏图的沃土。企业家要立足长远、保持创新精神、依法诚信,努力适应发展的形势;党委政府要为企业提供精准、贴身服务,制定的服务企业政策要管用、便利,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使得龙岗更具国际竞争力。
龙岗区区长戴斌说,抓好企业服务,具体就是要做好“加、减、乘、除”:“加法”就是打好一套服务机制的“组合拳”,确保政策落地、服务到位、发挥作用;“减法”就是降低企业成本,减少政府审批环节;“乘法”就是强化创新驱动,助力企业腾飞;“除法”就是要破除企业发展障碍,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长期以来,产业扶持政策就被认定为助推龙岗区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催化剂”。纵观2017年新修订的产业扶持政策,覆盖面广、力度大,有不少亮点。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龙岗把产业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核心任务来抓,充分依托产业优势,努力构建具有龙岗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提升产业能级,加快建设深圳东部产业集聚中心。
-- 核心数据 --
龙岗成广东省第一工业强区
数据显示,2016年龙岗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177.06亿元,首次进入深圳各区(新区)前三名行列,在广东全省排名第四。
数据显示,龙岗已成为广东省第一工业强区。2016年,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2004.55亿元,成为广东省第一工业强区。龙岗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0多家,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2004.55亿元,增长11.2%,占深圳市(7199.47亿元)的27.84%,超过了此前全省排名第一的工业强区。2017年一季度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477.38亿元,增长9.2%,占全市的28.62%,比去年提升0.78个百分点。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龙岗已完成产业发展动力的切换。今年一季度的数据显示:龙岗实现规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1255.04亿元,增长12.5%,对区域经济的支撑引领作用进一步凸显;高新产值占工业产值的比重由去年底的78.9%跃升到80.1%,一季度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1330.7亿元,增长14.7%;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330.2亿元,增长15.9%,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3.75%,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生物产业增长62.2%,互联网产业增长59.9%。
【工业及服务业】
龙翔大道、龙城大道、龙潭公园、龙城公园……行走在龙岗的大街小巷,你会发现这里到处都是“龙”的元素。如今,“龙”的元素走进了产业扶持政策中。
在新修订的《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中,首次出现了“龙腾计划”,该计划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分类并给予相应奖励,实施企业梯度培育,企业最高可以单项获奖励8000万。
“龙腾计划”设定了工业企业分类及奖励金额:一类是年产值超过500亿元的企业。如果某家企业是第一次超过500亿元产值,或已经是500亿元产值的企业且申报年度产值增长达15%以上,都可以获得最高5000万元的奖励数额;第二类是年产值超过100亿元的企业。与年产值超500亿元的企业类似,该项补贴标准也分为是否首次超过规定数值,或增速达到限定额度,最高可奖励3000万元;在年产值超过50亿元、10亿元、亿元的范围内,相关企业最高可分别获得2000万元、1000万元和300万元的资金数额奖励;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的企业分别给予1500万元和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次公布的《实施细则》企业受益面广,政策覆盖了龙岗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入库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将对新跨入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等各个级别的企业给予定额奖励。对产值达到一定增速的企业,也按级别给予奖励,最高5000万元。对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首次入库的,也将给予一次性的奖励。
支持力度大。在修订的政策中,根据具体条件,可给予年产值50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5000万元的奖励,给予年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3000万元的奖励,给予年产值5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给予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奖励等,支持力度前所未有,突出显示了区委区政府对产业发展的重视。
政策系统性强。在相关实施细则中,除了支持企业经营增长外,还对军民融合、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信息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技术改造、上市培育、品牌培育、展览展销、工业节能、特色工业园等给予了分类扶持,基本反映了龙岗区工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核心。
产业引导性强。在政策制定过程中,结合龙岗“十三五”重点产业方向,主要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龙岗重点发展的产业倾斜,着力鼓励和支持龙岗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水平。
突出对服务业扶持。本次新修订的服务业扶持政策共7条合计19项,其中新增政策12项,扩大扶持范围的政策5项,提升扶持标准的政策6项。政策涵括了零售、餐饮、电子商务、工业设计、专业服务业、服务业总部等类型,并首次提出对服务业总部的落户扶持,最高扶持可达1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龙岗将实行“入库”企业专项扶持,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库的企业实施一次性奖励10万元的措施,相关奖励政策还可叠加享受。如某家企业今年成功步入百亿元企业的行列,同时又入选“中国企业500强”,那么,该企业除了可以享受2000万元的奖励之外,还能把500万元的奖金收入囊中,其总奖金数额将达到2500万元,这对企业是个双重利好。
“新政策的覆盖面更广,能让更多中小微企业从中受益。”大运软件小镇的一家企业负责人说,龙岗区经济促进部门主动将优惠政策送到园区,为企业做好贴身服务,企业在龙岗发展更有信心。
【科技创新】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集聚各类创新资源,全面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龙岗区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凸显产业发展问题导向,引导各类创新要素联动发展,发布《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对产业转型发展关键点、技术创新薄弱点予以重点关注,针对创新发展瓶颈问题,制定重点更突出、力度更大、针对性更强的18条扶持政策。
《实施细则》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创新积极性,对科技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研发投入激励;培育一批具备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层次人才团队等集成要素的企业群体,推进高成长性中小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给予高端科技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研发费用扶持及5年最高1000万元租金扶持。针对重点领域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提高产业集群化水平,对生物企业及集成电路企业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专项扶持。
《实施细则》为强化校地合作,通过联动高校、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支持新型科研机构建设,对新型科研机构给予最高1000万元建设扶持及1000万元场地租金扶持;启动新一轮创新战略布局,打造创新生态链,吸引全球创新要素聚集,积极对接深圳创新“十大行动计划”专项,最高给予5000万元配套扶持;加强创新平台整合创新资源、培育创新主体、提升服务能力等功能,完善创新平台体系建设,给予国家、省、市各级创新平台最高3000万元配套扶持,给予区级创新平台最高300万元建设扶持。
《实施细则》还提高载体建设扶持力度,对新建的各类创新创新载体,最高给予500万元的建设扶持;新增对入驻新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区的科技企业租金扶持,引导各类载体引入更多优质企业,并通过载体的集聚效应,有力促进更多优质企业集聚龙岗;建立载体管理及绩效考核办法,推动载体持续稳定发展,不断做大做强,对考核优秀的各类载体,给予最高300万元建设投入扶持。
龙岗区此次出台的科技创新政策扶持力度大、含金量足,能够真正建立起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导向、新动力、新机制,最大限度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金融业】
新修订的《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金融业发展实施细则》给予新设立或迁入龙岗区的金融机构一次性落户支持:
金融机构总部,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支持; 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支持;5亿元以下、2亿元以上的,给予400万元一次性支持; 2亿元以下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支持。
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类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类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总部的一级分支机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以公司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达2亿元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实缴注册资本达5亿元的,给予200万元一次性支持;实缴注册资本达15亿元的,给予500万元一次性支持。
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一年内实际募集资金的规模,给予合伙企业委托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一次性落户支持。募集资金达到2亿元的,支持5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5亿元的,支持100万元,募集资金达到15亿元的,支持300万元。
其他金融机构,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支持;10亿元以下、5亿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5亿元以下、2亿元以上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
【招商引资】
新修订的《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实施细则》对经认定的新引进落户龙岗的重点产业项目和对龙岗区招商引资工作有重大贡献的项目引荐人,以及经认定的产业链薄弱环节投资项目实施资金支持及奖励。
对符合条件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按其迁入设立后三年内任一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的6‰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6000万元。
对符合条件且在龙岗区没有购置产业用地的重点产业项目,在龙岗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生产用房)的,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租期满1年后,按区域租金市场指导价的50%为标准,一次性给予一年的租金补贴,最高1000万元。
对符合条件且在龙岗区没有购置产业用地的重点产业项目,在龙岗区购买或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附属和配套、生产用房),首次装修办公场地的费用,按装修费用每平方米500元的标准,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装修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新修订的《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实施细则》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扶持力度,扶持项目分为核准制项目和评审制项目,申报项目由园区管委办受理。
其中,对入驻产业园的机构给予房租补贴,机构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入驻申请表》中如实填写房租补贴面积,经核准后,按核准面积实行“两免两减半”的政策,即从机构核准进驻开始,第1年、第2年的租金全免;第3年、第4年的租金减半。另外,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每年对入驻机构人才引进情况进行评估,对引才成效明显、为龙岗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按实际贡献给予引进机构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通过《实施细则》的进一步修订和优化,规范了机构申请入驻园区的条件、支持条件和标准以及办理流程,提升了《实施细则》的可操作性。
【旅游业和体育产业】
新修订的《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旅游业、体育产业实施细则》规定,专项资金支持的事项实行事先备案、事后扶持,采用核准制与评审制两种方式审核。
此次实施细则的修订,新增了体育产业类评审制项目内容,加大对体育产业类项目的扶持力度。龙岗举办的国际、国家级体育赛事,事先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备案,根据项目类别、赛事等级等,A类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50%(B类项目为40%),可给予每次不超过500万元的办赛扶持。而在龙岗区连续举办3届以上的国际、国家级体育赛事,事先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备案,根据项目类别、赛事等级等,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的50%,可给予每次不超过1000万元的办赛扶持。
在旅游企业评星、增星、评A、创A,旅游市场开拓、景区团队门票优惠、工业科技旅游项目等政策扶持基础上,新增了“新建、改建旅游厕所”项目扶持内容。“旅游厕所”政策扶持通过以“以奖代补”形式对新建旅游厕所,达到AA标准的旅游厕所每座奖励10万元;达到AAA标准的旅游厕所每座奖励15万元;对改建旅游厕所,达到AA标准的旅游厕所每座奖励5万元;达到AAA标准的旅游厕所每座奖励10万元。旅游厕所的扶持在全市旅游政策扶持方面属首次。
【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
新修订的《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实施细则》遵循“精准扶持、加大力度、注重实效、助力考核”的原则,此次政策修改的重点为:
加大了对低碳、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重点项目的扶持力度。新增对国家级等重点生态文明建设、低碳城(镇)试点示范项目的扶持,给予不超过项目总投资20%,单项扶持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扶持;提高评审制的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项目的单项扶持限额,由原来政策的200万元提高到1000万元。
推动园区的低碳化、循环化改造,新增对获得“龙岗区低碳循环园区”称号的园区,予以奖励30万元的条款。
新增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扶持。按照市补贴标准“1:1”的比例对我区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配套扶持,即直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30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备补贴标准为150元/千瓦。
【文化创意产业】
龙岗区提前布局文化创意产业规划和政策,通过规划带动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实施细则》是建区以来扶持力度最大的文创资金政策,该政策细化了对影视项目的扶持方式,加大了对内容生产和数字创意产业的扶持力度。依据电影票房和视频网站收益分成,给予影视作品资金奖励,首创视频网站收益分成的奖励政策。对于公映的影视作品,奖励最高可达500万元。对于园区、文化创客、公共服务平台、行业组织等平台类产业环节的扶持继续加大。园区建设补贴从最高200万元,增加至30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贴从评审改为核准制,最高扶持金额从100万增加至200万元;对文化总部企业和投资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根据企业总部和重大项目营业收入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可达1000万元。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
新修订的《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实施细则》规定六大类激励项目鼓励公司发展优质产业:
引导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结合规划和产业定位,利用公司集体物业引进高新技术、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为区内大企业、大项目配套企业;发展现代商贸、物流、金融、文化、网络信息等产业。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每新增1家经区相关部门认定的规模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或高端服务业企业,给予激励,以保障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引进或留住高端优质企业。
每年新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企业且使用公司集体物业总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的,或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公司均有一定金额的资金激励。
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投资参股或以土地物业作价入股高科技企业,战略性新兴企业,投资参股银行、保险、证券等传统优势企业的,给予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投资额激励。
对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参与的项目总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并具有示范意义的重点转型发展项目,经区政府扶持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审定的,给予特殊扶持激励。
【质量发展】
新修订的《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质量发展实施细则》公布了扶持项目及标准:
获批“深圳市卓越绩效推广示范基地”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获批“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批“广东省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获得低碳产品认证的企业每个证书奖励5万元;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每个证书奖励10万元。
获得“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示范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获批“广东省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示范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来源于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