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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4年度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评定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工业设计研究院发展,根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深工信规〔2022〕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评定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附件1)。
以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至少提前申报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1月6日
2024年度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评定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别
工业设计研究院:以工业设计领域公共服务为核心功能,以工业设计关键共性技术为研究重点,由设计或制造业领域的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等主体组建,采取“平台+公司”模式(即既是开放的公共服务平台,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运作),以企业法人形式运营的新型创新载体。
二、设定依据
(一)《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6号)
(二)《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深工信规〔2022〕5号)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
2.项目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符合申请指南(或通知)规定的要求和条件;
4.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5.项目实施地在深圳。
(二)专项条件
1.运行形态标准。
(1)采取“平台+公司”的模式,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有责权明晰的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具备产学研融商为一体,打通产业链上中下游的能力和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2)建立协同创新的运行机制,包括决策机制、资金运作机制、内部资源管理及研究成果共享机制等,充分发挥各类参与主体的作用,实现自主发展、自负盈亏,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形成明确的盈利模式,能通过为政府部门和行业提供战略咨询、设计验证、样品试制、产品测试、数据库支撑等服务,与社会资本合作,以及技术股权收入、技术成果转化等运作,获得稳定收入。
2.基础研究能力和条件。
(1)有较强基础研究能力,拥有行业领军型的专家组成的管理和咨询团队;
(2)有专业水平高、设计实践经验丰富的带头人,从事研究和公共服务的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3)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中,用于工业设计基础共性研究的资金占比不低于30%;
(4)具有产品试制、检验检测、质量认证等所需的先进研发试验条件。包括具备设计软件、数据库、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等设计工具及精密模具、精密加工设备、专用计算机、测试仪器等必要设备,大中型3D打印等试生产条件。各类设计开发软件和仪器设备等原值不低于1500万元。
3.公共服务及成果转化成效标准。
(1)拥有专门的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团队,提供专利预警、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能够开展工业设计相关的商务、金融、市场、财务、法律等延伸服务;
(2)具有与市场、资本、渠道、品牌等全产业链沟通协作机制,能够有效推动产品转化或专利转化运用;
(3)具有科学合理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能够积极促进关键共性技术的转移扩散,以及设计成果的合作共享;
(4)已建设具有在线交易功能的工业设计网络平台。
4.成果标准。
(1)对1-2项工业设计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作出重要贡献、产生重要影响;
(2)完成市级以上研究课题不少于2项,形成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含受理)不少于10项;
(3)完成业内公认的较高水平设计开发项目每年不少于1项,并产生积极的经济或社会效益;
(4)对重点服务的行业或领域的工业设计发展产生积极促进作用。
四、材料要求
1.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评定申报书(参照提纲填写,原件,重点说明研究院基本情况、经营情况、运行机制、经营机制、沟通协作机制、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对重点服务的行业或领域的工业设计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及发展规划等内容,并附上主要管理制度文件,复印件);
2.管理、咨询团队的专家成员拥有较强基础研究能力和行业领军水平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专技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专利、作品等材料,复印件);
3.工业设计研究院负责人拥有较高专业水平和丰富设计实践经验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专技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专利、作品等材料,复印件);
4.从事研究和公共服务的人员证明材料(最近三个月社保部门提供的单位社保清单,学历证书、专技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专利、作品等材料,复印件);
5.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用于工业设计基础共性研究的投入明细表(投入费用清单、发票、支付凭证、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6.软硬件建设总投入明细表(投入费用清单、票据、支付凭证、合同或股东投入软硬件资产相关凭证、价值评估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7.拥有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团队证明材料(合同、名单、服务经验等材料,复印件);
8.专利版权证明材料(情况说明及专利证书、受理凭证等材料,复印件);
9.具有在线交易功能的工业设计网络平台材料(建设实施方案、服务项目合同、介绍等材料,复印件);
10.工业设计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作出重要贡献、产生重要影响的证明材料(标准、发文、论文等材料,复印件);
11.市级以上研究课题证明材料,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含受理)证明材料(情况说明及证明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12.较高水平设计开发项目取得业内公认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良好效果的佐证材料(情况说明及产品、销售情况等材料,复印件);
13.其他可佐证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一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五、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评定”——选择“深圳市工业设计研究院评定”事项办理申请。
六、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5日(工作时间),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但提交时间最迟不能超过2024年11月25日(工作时间)。所有项目要在线预审通过后,方可向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项目申请书需在线打印,封面申报状态需为“已预审”)。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工作时间),到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项目申请的纸质材料。
(注:网上预审通过后请及时预约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递交了纸质材料的项目才算申报成功)。
3.业务咨询电话:88102021、88101104。
技术支持电话:88127031、88101744。
(三)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B区一楼政务服务中心西厅综合受理窗口5-42号窗口。
(注:预约指南:“i深圳”APP,操作流程:【办事预约】—【深圳市】—【深圳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厅】—【在线预约】。请按照预约时段提交材料。)
以往年申报情况来看,提交审核集中在后期。建议至少提前申报截止日3个工作日提交,预留出足够的审核时间,以避免临近截止时间提交但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预审退回而导致申报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