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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措施的通知
粤办函〔2024〕29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省委金融办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4年10月15日
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打通支付服务存在的堵点,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体系,提升全省支付服务水平,为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等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支付服务,助力广东省打造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现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
(一)提升境外银行卡受理覆盖面。各地要围绕“食、住、行、游、购、娱、医”等重点场景,根据市场需求,研究划定重点商圈场所和重点商户名录,鼓励受理境外银行卡。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按照重点商户名录,逐户造册、动态更新,并分类制定推广计划,加快推进境外银行卡受理设备软硬件改造,有效提升境外银行卡受理覆盖率。对于在重点区域内新增布设的银行卡受理终端(POS机),引导头部银行、支付机构拓展商户支持境内外银行卡等多种支付方式。(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广铁集团,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各责任单位按职能落实相关工作,下同)
(二)明确展示受理标识、清晰引导使用境外银行卡。指导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境外银行卡特约商户培训,确保商户熟练掌握各项操作,指导特约商户在收银区域醒目张贴境外银行卡受理标识,通过图文、短视频、人工指引等方式为外籍来粤人员提供清晰明确的支付服务引导,便于外籍来粤人员理解并放心消费。商务、交通、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铁路、机场管理部门要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火车站、机场等积极配合收单机构开展标识张贴、境外银行卡受理宣传等工作。(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广铁集团)
(三)提升商户受理境外银行卡的积极性。各地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合理降低银行卡受理成本。鼓励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大资源投放,降低银行卡交易手续费。商务、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提升商户侧受理境外银行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二、优化现金使用环境
(四)持续提升现金服务能力。引导银行积极对经营主体,特别是交通、餐饮、景区、住宿等民生、涉外领域主体,开展上门收款、上门配款、推广人民币现金“零钱包”等多样化、个性化现金服务,提升经营主体消费领域现金收付能力。督促银行网点保持现金窗口和自助机具数量处于合理规模,持续开展自动取款机(ATM)境外银行卡受理改造,支持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等群体使用境内外银行卡支取人民币现金。在自助柜员机、ATM等智能化设备上增加适老化、适外化功能,提供多种语言模式、关怀模式、无障碍浏览模式等,通过语音导航、人工客服远程协助等方式提升自助机具的易用性,在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活动较多区域,提供业务办理指引和外语服务便利。(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
(五)加大拒收人民币现金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对重点涉老、涉外场景如出租车、中小经营主体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督导和暗访,对零钱备付不足的经营主体进行风险提示,对已发生过拒收行为的经营主体开展“回头看”。人民银行广东省内分支机构联合交通、商务、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发生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的经营主体开展整治,坚持“有案必查”,依法加大处罚和公示力度,并以适当方式通过媒体转载曝光,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六)优化外币现钞兑换服务。进一步优化重点涉外场景外币兑换服务,支持银行在重点涉外场景如机场、港口等口岸地区和外籍来粤人员入住较多的酒店,增设外币兑换点和设施,引导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兑换流程,支持更多免签国家币种的兑换。同时,加大对外币兑换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语言沟通能力,提升兑换服务水平。鼓励银行申请对私结售汇业务资格,合理增加支持外币现钞兑换的银行网点。(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广铁集团、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七)加大现金服务宣传引导力度。加大对相关经营主体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的普法宣传力度,督促经营主体依法依规保障现金支付,引导经营主体公开承诺可收取现金,做好零钱备付,满足使用现金主体需求,提升日常消费领域现金收付能力。文旅、商务、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和铁路、机场管理部门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交通枢纽(机场、高铁站、汽车站等)等渠道,加大对外籍来粤人员兑换、使用人民币现金的宣传引导力度。(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广铁集团、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八)提升数字人民币使用便利度。指导数字人民币运营银行加大数字人民币推广力度,丰富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数字人民币使用场景,在重点民生及涉外场景、重点商圈布设数字人民币硬钱包外币兑换机并推广应用,提升入境人员使用数字人民币的便利度。交通、商务、文旅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推动数字人民币在各自领域的推广落地,会同运营银行及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在各类商贸活动和境外商务人士聚集度高的商圈、国际化街区、重点民生场景畅通数字人民币软、硬钱包受理环境。(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广铁集团)
三、提升移动支付便利性
(九)提高移动支付服务适老化、便利化水平。引导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加强合作,充分考虑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等群体需求,优化移动支付软件界面设计和文字显示,采用大字关爱版、多语言版等形式,契合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的使用习惯,并加强客户服务保障和使用指引,帮助老年人跨越移动支付“数字鸿沟”。指导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加强“外包内用”“外卡内绑”和“旅行通卡”的互补使用,提供更多移动支付工具选择。通信主管部门要做好外籍来粤人员通讯服务,优化外籍来粤人员境内手机号码办理流程,为外籍来粤人员提供良好的国际漫游服务。文旅主管部门要推动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重点旅游景区度假区、重点旅游休闲街区、重要文旅场所等线上、线下场景更好便利消费支付。工信主管部门要支持与“食、住、行、游、购、娱、医”等消费密切关联的互联网平台企业,优化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线上、线下预订产品与服务的支付体验。(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
(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民生支付服务创新应用。指导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重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民生支付场景建设,积极配合“港车北上”“澳车北上”等粤港澳民生一体化政策和项目支付需求,不断丰富和拓展港澳居民在广东省内公用事业、政务服务、出入境、医疗等民生缴费领域的移动支付应用场景,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对接,提供多样化缴费渠道。引导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围绕港澳居民、海外华侨等来粤高频消费旅游场景,积极推出各项电子支付促消费措施。扩展港澳居民代理见证开户绑定境内移动支付应用、港澳地区跨境电子钱包应用的规模,探索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新街坊”双币种收单业务试点,支持在“澳门新街坊”内商户进行人民币、澳门元小额移动支付交易,为港澳居民、海外华侨来粤消费支付提供“市民待遇”。(责任单位:省公安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政务和数据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委会,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四、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
(十一)做好重点场景多元支付服务方式“硬件升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大型商圈、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文娱场所、酒店住宿、交通枢纽、医院等重点场所,要加强对相关商户的指导,加大督导暗访力度,确保建立受理移动支付、银行卡等必需的硬件设施,构建包容多样的支付受理环境。(责任单位:省委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国资委,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广铁集团、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
(十二)保障重点场景多元支付“软环境”建设。组织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对配备支持境外银行卡受理POS机的商户,在收银台张贴支持境外银行卡统一标识,组织银行在ATM上张贴多语种的使用指引以及公布咨询热线方式。加强商户收银员培训,确保特约商户收银员全面了解支持受理的各类支付方式,面向客户作出清晰引导服务,提升收银员在境外银行卡受理和交易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技能。(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五、提升账户服务水平
(十三)优化账户服务流程。聚焦大型商圈、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文娱场所、酒店住宿、交通枢纽、医院等重点场所,组织银行制作《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银行账户服务重点网点名录》,规范建立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账户服务通道。指导银行账户服务重点网点按照“服务触达精准有效、客户对接友好便利、服务流程便捷高效、风险防控精准科学、权益保障充分有效”的总体要求,为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提供国际化、便利化的银行账户服务。(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
(十四)加强账户服务监督。指导银行建立健全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账户服务专项监督机制,在网点醒目位置摆放账户服务监督留言板,积极回应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账户服务诉求,不断提升账户服务水平,提高上述群体银行账户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
六、加强支付服务宣传推广
(十五)建立健全常态化触达宣传机制。鼓励在大型商圈、旅游景区、度假区、文博场所、文娱场所、酒店住宿、交通枢纽、医院等重点场所设立支付服务咨询点,在报刊杂志、电视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门户网站、社交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投放多语种、多样化的便利化支付服务宣传。(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外办、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各地级以上市政府)
(十六)加强重点场所和重大活动期间的现场宣传。在重点入境口岸、机场、国际航班、国际旅客列车、国际轮船、境内外签证中心等外籍来粤人员聚集场所,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抓住广交会等重大涉外活动契机,将优化支付服务纳入涉外活动保障机制。鼓励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选派专业人员在活动现场提供宣传引导服务,重点针对外籍来粤人员关注的境内支付方式、移动支付隐私保护和使用方法、外币兑换设施等开展宣传。(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外办、金融办、港澳办,省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国资委,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广州铁路监督管理局、广铁集团)
(十七)建设机场综合服务中心。在国际航班较多、客流量较大的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提供支付、交通、通讯、文旅等服务,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综合服务中心应提供7×24小时服务,深圳宝安国际机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时间应尽量覆盖国际航班到达时间,并与周边支付服务设施加强联动,有效满足外籍来粤人员各类服务需求,提升宣传有效性和触及率。(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金融办,省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国资委,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省通信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广州市政府、深圳市政府)
七、保障措施
(十八)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提升支付服务水平对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民生福祉和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将提升支付便利性作为重要工作抓好组织实施。省、市、县(区)三级要形成协同合力,强化各类资源要素保障,激发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外币兑换点等支付服务主体及各类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十九)细化任务分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确保完成境外银行卡受理改造、受理标识布放、外币兑换点和设施布设、ATM境外银行卡取现受理的工作任务,推动支付服务环境国际化、适老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各地要依据重点区域、重点商户名录,及时开展验收和巡检,确保刷卡、移动支付、现金等各类支付服务有效满足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需求,并对发现问题开展整改。(责任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二十)发挥示范效应。强化重点城市辐射带动,推动一线城市、口岸城市、著名侨乡、世界遗产保护地、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发挥支付服务的示范带头作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要取得突破,率先形成引领辐射效应。按照“先易后难、安全可控”的原则,选择参与意愿强、应用场景丰富、代表性突出的重点商圈、城市中心、文化地标、交通枢纽、涉外酒店等区域,并结合国际性活动的开展情况,打造优化支付服务标杆,复制推广创新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二十一)加强风险控制。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本地区、本领域老年人、外籍来粤人员支付服务问题咨询和投诉处理。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广东金融监管局、深圳金融监管局要督促指导银行、支付机构畅通投诉咨询渠道,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完善的反洗钱、反电信网络诈骗和跨境赌博监测机制,平衡好防风险和优服务的关系,有效控制业务风险。(责任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