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东莞市关于开展智能检测设备应用示范场景征集工作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开展智能检测设备应用示范场景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1 浏览量:16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10-10/2024-10-2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东莞市关于开展智能检测设备应用示范场景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24〕1号),推动智能检测设备创新和应用,建成一批智能检测设备应用示范场景,全面提升智能检测设备供给能力和水平,现组织开展智能检测设备应用示范场景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面向但不限于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石化、纺织、医药等重点领域,征集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智能检测设备及其优秀应用场景。

  (二)鼓励采用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融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智能检测装备感知、分析、控制、决策能力,实现快速、高效、在线等检测功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在东莞市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单位,掌握智能检测设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申报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二)申报单位报送的应用场景应在国内已形成落地场景。鼓励智能检测设备企业牵头应用单位联合申报,并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

  (三)申报单位愿意主动配合参与供需对接、公开宣传、展览展示等配套活动,积极推广案例经验。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编写《东莞市开展智能检测设备应用示范场景申报书》(详见附件),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PDF),并于10月23日(星期三)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通过光盘或U盘)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装备工业科。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报送材料进行遴选,标准包括技术先进性、场景适配度、应用成熟度、社会经济效益等。

 

  四、配套支持

  (一)推动供需对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供需对接与产融对接活动,促进企业与应用单位、金融机构交流对接,挖掘拓展应用场景,基于市场化原则增进上下游合作。

  (二)开展宣传推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品牌知名度与场景推广范围。

  (三)加强专项支持。适时修订《东莞市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对进入示范场景的装备产品予以优先支持。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0日

  (联系人:殷彦斌,联系电话:22328770)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