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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莞市2024 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受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市监〔2022〕16 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受理2024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受理项目范围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费资助项目。
二、申报审核流程
采用网上填写规定格式的项目申请书和提交书面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具体操作如下:
(一)网上申报申请人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2024 年10 月22 日前登录知识产权项目申报系统(http://120.197.146.233/ujet/),点击“2024 年项目”,填报对应项目申报书,并上传所有申报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二)线上审核各镇街(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于2024 年10 月25日17:00 前对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应审查:申报单位主体,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申请人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申报书的准确性等内容,需要退回的应及时通知申报单位。初审通过后提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原则上只退回一次进行修改,请各申报单位务必认真填报,退回修改后上报时间不晚于2024年 10 月 28 日 24:0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24 年10月31日17:00 前完成审核。
(三)提交纸质材料
1.经市市场监管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系统审核状态显示“科室网上复审通过”的申报主体,申请人从系统导出申请表、申报书等所有申报材料,确保系统资料与纸质材料一致,统一使用 A4 规格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加封面后胶装装订成册(请勿使用非纸类封皮和夹套、装订扣、装订条)。原则上一个申请单位的所有申报材料装订为一册。
2.请申报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于2024年11月 4 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所在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联系方式及受理地址详见附件2)。
3.各镇街(园区)市场监管分局对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进行核查,核对原件与复印件,确保申报书完整性、一致性和合规真实性,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4 年11 月7日前提交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四)公示形式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审核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征求有关市直部门意见或采取其他更有效的方式收集相关信息,并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7 个自然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提供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市场监管局下达项目资助通知并拨付资助资金。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 年9 月26 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李东甲、李换章,联系电话:2698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