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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荔湾区各有关企业、个人:
为加快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集聚产业领域的领军人才,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荔科工信规〔2023〕2号)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扶持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说明
本次申报内容为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特色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类)薪酬补贴、引进单位资助资金和项目扶持资金。
二、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薪酬补贴和引进单位资助资金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由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网上受理,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并按要求拨付薪酬补贴和引进单位资助资金。
(一)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申报指南电子版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www.lw.gov.cn)查看。
(二)根据《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政策兑现事项全量进驻统一平台管理相关工作的函》精神,申报的资金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gdzwfw.gov.cn)采用集成服务的形式兑现。
网上申报具体流程
(1)首次使用申报系统的企业或申报人,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gdzwfw.gov.cn),点击登录首页中的“立即注册”。进入注册页面,点击法人注册/个人注册。按照页面中的要求输入账户信息、用户信息等,出现实名核验的页面,可根据需要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核验,核验完成后账号注册成功,并会以短信的方式将注册的账号告知。
(2)如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已有法人账号,或申报人已有个人账号,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gdzwfw.gov.cn)首页,点击导航区右上角的“登录”。
(3)登录后在顶部的导航区“广东省”中切换,选择“广州市”-“荔湾区”-县级部门“荔湾区科工信局”网上服务窗口选择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点击“在线办理”。
第一步:信息自检。补充经办人或申报人信息、申请主体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第二步:填写表单,保存点击下一步。第三步:上传附件。按要求上传附件。如之前上传过相关材料,申请人可点击【材料复用】按钮,复用之前申办并审核通过后事项的电子材料。如之前未上传过相关材料,请点击引用证照进行上传。第四步:选择办理方式。点击确认提交即可完成全部填报工作。
三、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流程
按照《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特色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类)扶持资金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办理。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2日。
特此通知。
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陈丽萍,联系电话:020-81376806)
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特色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类)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一、扶持对象
符合《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荔科工信规〔2023〕2号)文件要求,被认定为2023年度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特色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类)的有关人员及所在单位(具体见附件4-5)。
二、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薪酬补贴申报条件、扶持标准、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方式
(一)申报条件:被认定为2023年度的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特色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类)。
(二)扶持标准:
1.对产业领军A类人才(团队带头人)、产业领军B类人才(团队带头人)、产业领军C类人才(团队带头人)每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薪酬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每个产业人才(团队带头人)在《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有效期内最多申请一次本条款薪酬补贴。
2.薪酬补贴分年度兑现,申报补贴额度仅为当年额度,后续根据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重新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兑现事项申报材料(2023年度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薪酬补贴)(封面)(原件,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1)
2.《产业领军人才(团队)薪酬补贴申请表》(原件,法人签字或签章,加盖企业公章)(见附件1)
(四)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gdzwfw.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链接:https://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3745986601444421030CX001,ea081dff6dd53c181402b26834c38802
三、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单位资助资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申报材料要求和申报方式
(一)申报条件:被认定为2023年度的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特色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类)。
(二)扶持标准: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按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年劳动报酬的25%,一次性给予引进单位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资助资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兑现事项申报材料(封面)(见附件2)(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2.《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引进单位资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2)(原件,法人签字或签章加盖企业公章)
3.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原件,加盖企业公章)
4.产业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在国(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纳税材料:企业进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扣代缴板块的“查询统计”,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页面显示“综合所得申报表、分类所得申报表、非居民所得申报表、限售股所得申报表”四类表中有报税记录的任一表均须下载(加盖企业公章)。
(四)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广东政务服务网(gdzwfw.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链接:https://zwfw.gzonline.gov.cn/vuegzzxsb/offerSteps/selfDetection?serviceCode=11440103745986601444421030CX002,cb15ac97fdbfb206e81cfbef0de4bb06
四、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条件、扶持标准、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流程和其它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被认定为2023年度的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特色制造业、信息化、科技类)。
2.申报的项目符合《广州市荔湾区产业领军人才(团队)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3.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扶持标准:
1.对产业领军A类人才、产业领军B类人才、产业领军C类人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企业需为该项目安排自筹资金,且企业自筹资金金额占项目资金总预算金额的比例不低于50%。项目扶持资金分两期拨付,首次拨付扶持金额的50%,通过项目验收考核后拨付50%。
2.对产业领军A类团队、产业领军B类团队和产业领军C类团队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和100万元的项目扶持资金,企业需为该项目安排自筹资金,且企业自筹资金金额占项目资金总预算金额的比例不低于50%。项目扶持资金分两期拨付,首次拨付扶持金额的50%,通过项目验收考核后拨付50%。
(三)申报材料要求:
1.《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原件,法人签字或签章加盖企业公章);
2.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
(四)申报流程:
1.项目扶持资金实行网上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广州市荔湾区科技业务网上填报系统(http://218.19.252.130:8081/homepage/homepage_index.action)填报项目申报书,并导入可行性报告(实施方案)和相关附件(word文档或扫描文件)。网上申报通过审查后,须打印书面申报材料一份。所有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项目申报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等相关证明文件的顺序统一胶装。(项目申报联系人:宋雨帅,电话:81401817)
2.区科工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初审和书面材料形式审查,凡申报材料不完整或申请书填写内容不全,印章、签名不全的项目,一律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单位需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医学伦理、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五)其它要求:申报的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荔科工信规〔2020〕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2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荔湾区东漖南路638号509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丽萍,020-81376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