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2024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备案)的补充说明
关于2024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备案)的补充说明
各有关单位:
现就《关于开展2024年度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项目申报(备案的通知》(“https://www.zhuhai.gov.cn/kjcxj/gkmlpt/content/3/3676/post_3676867.html#6196”)相关工作进行补充说明:
申报专题三学科类市重点实验室资质认定时,部分事业单位性质的高校、医疗机构如无法出具审计报告,可提供情况说明、科研经费支出、费用表、经费清单、相关明细以及相关费用凭据或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含购置合同、支付(付款)凭证、发票、工资发放表等。
特此说明。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