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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关于开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见附件)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3 批开展,7至9月每月组织一批,佛山市企业在每批次进行信息填报的截止时间为当月28日。
二、评价工作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工作,加强培训服务和评价辅导。于每月28日前完成每批次的企业现场核查工作并协助做好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工作。
(三)各区科学技术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综合运用即时监督、动态监管、集中抽查等多种手段,对企业评价指标信息数据进行跟踪监测,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及时向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申请撤销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