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现根据《东莞市科技局科技企业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东科〔2021〕57号),开展2024年度东莞市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的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符合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3、5)。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填报
本申报在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dgkjj.dgstb.dg.gov.cn/egrantweb/)开展,申报模块开放申报时间自2024年7月12日起。申报单位提交网上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9日。申报单位须完成项目申报人填写申报书、提交本单位项目管理人审核、提交至属地科技主管部门等程序。
(二)线上审核
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完成网上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6日;属地科技主管部门须对属地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合规真实性进行核查,出具推荐意见并推荐到市科技局。市科技局将于8月23日前完成网上审核。
(三)提交纸质材料
1.经市科技局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打印书面材料一式5份,装订成册(须按照申报书中“附件材料”所需文件的顺序整理编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至所属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7)。
2.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核查纸质材料、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8月30日17:00前提交至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提示详见附件8)
(四)组织评审
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评审环节包括书面评审和现场考察等环节,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一)在孵企业数量统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三)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请留意申报状态并及时向属地科技主管部门报备。
(四)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一)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联系电话:22831478。
(二)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服务电话:88756626。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