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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关于启动2024年知识产权、标准、质量示范企业(单位)申报专项资金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 浏览量:835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5-31/2024-06-30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6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关于启动2024年知识产权、标准、质量示范企业(单位)申报专项资金资助的通知

  

各单位、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龙华府办规〔2023〕4号)以及《深圳市龙华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龙华区知识产权、标准、质量示范企业(单位)专项资金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龙华区知识产权、标准、质量示范企业(单位)专项资助的条件及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龙华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规定》、《深圳市龙华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附件1、2)。


  二、申报类别

  (一)知识产权类

  1.申报类别:包括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小微型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助、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资助、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资助、中小微企业专利转化运用配套资助、知识产权维权资助、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资助、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资助、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奖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能力提升资助、商标品牌基地培育资助。申请材料全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银行账号和企业名称必须加盖公章(如为个人申请者,则盖指印)。

  2.申报范围:各项目申报范围和时限依照《深圳市龙华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附件2)的要求。已获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时间:

  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4.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材料在网上提交,请登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先注册和登录账号后申报,申报账号等级需为四级(原L2级),申报网址为: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D11047,申报流程详见附件3。

  5.咨询电话:

  0755-28189536、0755-28189552。

  6.其他说明:

  版权示范单位(园区、基地)资助、专利奖配套奖励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进行,相关主体无需申报,工作人员将主动联系核实情况。

  (二)标准化资助

  1.申报类别:标准研制类资助、品牌专项类资助、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类资助、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和学术讨论会及重大国际标准化学术活动资助、企业领跑者、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六大类。

  2.申报范围

  (1)标准研制类资助(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标准发布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深圳市团体标准。已获得2023年度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团体标准培优项目资助的团体标准项目。(2020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

  (3)国际国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类资助、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和学术讨论会及重大国际标准化学术活动资助、企业领跑者、深圳标准、圳品、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类资助。证书获得时间、活动举办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已获得过上述标准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时间

  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4.申报方式

  此次采用线上申报,请申报人登入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L2账号用户填写材料,申报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D11047。详细流程见附件4。

  5.咨询电话:0755-23330397。

  (三)质量示范企业(单位)

  1.申报对象及条件

  (1)在龙华区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企业产品按照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区内同行业前列;

  (3)具有突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4)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等相关指标居区内同行业前列;

  (5)不存在专项资金不予安排资助的情形。

  2.申报时间

  (1)预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到6月30日。

  (2)预报名阶段,企业将申报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0755-23330397进行预报名,或者发送至邮箱:sd_longhzlk@mail.amr.sz.gov.cn。

  (3)预报名结束后将组织企业进行材料撰写培训。申报材料正式提交时间以后续通知为准。

  3.申报材料及要求

  (1)质量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5);

  (2)《自评报告》(对照《深圳市市长质量奖评定标准》编写,要求文字简练、凸显特色、内容完整,数据客观真实、注重比对,含图表不得超过3万字);

  (3)证实性材料(复印件)(含相关资质、荣誉、绩效证明等);

  (4)公共信用信息证明材料(可登录深圳信用网、信用广东网查询并打印);

  (5)近三年度纳税证明(纳税人自行登录电子税务局打印);

  (6)近三年度社保缴纳证明。

  要求:申请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 U盘。纸质资料应 A4纸双面打印,封面及单位落款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其中,(1)(2)合并装订, 一式五份;(3)单独成册, 一式一份;(4)(5)(6)合并装订, 一式一份。 u盘应包含(1)(2)(3)材料的可编辑版和盖章扫描件。

  4.申报方式

  直接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正式提交材料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大和路89号市场监管大楼405(邮编518110)。

  5.咨询电话:0755-23330397。

  (四)注意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2024年5月30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