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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2023年度租金减免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24-05-01 浏览量:108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5-17/2024-05-30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2023年度租金减免申请指南


  一、服务内容

  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产业用房租金减免;减免范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产业用房租金。


  二、设定依据

  《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0〕12号。


  三、服务数量及方式

  (一)服务数量:有数量限制,受租金减免总额控制。

  (二)减免额度:租金减免标准因租金减免申请总额超过租金减免额度的,经审批后,予以相应调整。

  (三)服务方式:申请、审核、公示、决定、下达。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为在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机构。

  (二)已入驻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深圳湾科技生态园、深圳湾创业投资大厦、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产业用房,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投控公司)或其授权委托管理单位(深圳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三)未列入信用中国网诚信异常名录。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经国家、省、市政府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或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核心成员(含带头人)持有30%以上公司股份的企业;

  2.近五年内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的;

  3.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4.获得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或资助的;

  5.获得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客空间(众创空间)认定或资助的;

  6.经市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备案的创业投资企业;

  7.上年度为100家(含)以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机构;

  8.获得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含)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2件(含)以上,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4%的;

  9.市政府支持的对本市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企业或机构。


  五、申请材料

  (一)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申请书;

  (二)有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实后将不予租金减免,并将申请单位列入异常名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项目的申报登录路径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搜索申报事项名称“市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选择“市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事项办理申请。


  七、项目申请受理机关与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受理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申报单位需于2024年5月17日至5月30日18时在线提交项目申请书及配套申报材料,并经过材料齐全性和内容合规性的形式预审。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具体提交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3.业务咨询电话:0755-26551707、26710009。

  技术支持电话:0755-88127031,88101744。


  八、决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办理程序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指南——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上预审电子材料——申请单位提交纸质材——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拟定减免计划——社会公示——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达租金减免文件——申请单位办理租金减免手续。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