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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东莞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我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下称“高企”)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24〕261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市有关要求补充如下:
一、企业申报
(一)申报备案。企业须积极配合申报备案工作,完成备案的企业可优先推荐,4月30日(星期二)前登录“东莞市高企认定摸底体检及备案系统”完成申报备案,详见《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摸底体检及申报备案工作的通知》。
(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高企申报通过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全年分3个批次申报,每家企业只能申报1次。企业完善申报材料,自查后填写《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自查表》(见附件2),线下提交至镇街(园区)科技业务主管部门,第一、二、三批次申报企业分别于6月21日(星期五)、7月21日(星期日)、8月21日(星期三)前通过省阳光政务平台完成首次提交,提交后主动联系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详见附件3)进行审核。
二、审核及辅导服务
(一)镇街(园区)审核。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工作指引(试行)》(东科〔2021〕58号)的要求,做好企业形式审查或现场核实,对属于重点核查对象的企业须开展现场核实,如实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形式审查意见表”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现场核实意见表”,第一、二、三批次申报企业分别于7月13日(星期六)、8月13日(星期二)、9月13日(星期五)前完成镇街(园区)推荐,并将形式审查或现场核实意见表和推荐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4)的pdf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市科技局。
(二)市级复核。市科技局对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企业进行复核,必要时可组织镇街(园区)或自行对企业进行现场复核,第一、二、三批次申报企业分别于7月21日(星期日)、8月21日(星期三)、9月21日(星期六)前完成市级推荐。
(三)专家辅导服务。企业应按照《东莞市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表》(附件5)的安排,积极参加把脉诊断服务活动,镇街(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专家把脉诊断意见反馈至企业,企业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申报材料。企业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申报,应尽快修改申报批次,以免错过时间。
三、有关要求
(一)企业是高企申报的第一责任人,申报企业应全流程跟踪好高企申报工作,做到诚信申报,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并树立自主申报意识,积极配合市镇两级科技主管部门的申报服务及审核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各项申报工作。另外,如申报企业所属主管部门发生变更,应及时登录“广东省阳光政务平台”,在平台主管部门变更模块完成变更工作,避免错过时间。
(二)请各镇街(园区)科技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抓紧组织企业填写市级申报备案,以便及时掌握本辖区的意向申报企业,提前开展辅导服务,提前做好审核工作统筹安排,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特此通知。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9日
(联系人:高新技术科 钟奕、卢锦荣;电话:2283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