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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揭榜挂帅”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线上+线下”的制造业数字化赋能生态,助力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经研究,拟组织开展重庆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揭榜挂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注册登记、纳税、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申报主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二)申报主体应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拟建设赋能中心应拥有固定的场地,且应有自有产权或者租赁期限不低于3年,并具备完善的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
(四)项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资金投入和预期成果需符合相应要求(见附件1、2)。
(五)各区县经信部门原则上只推荐1个申报主体揭榜。申报主体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揭榜方向,申报多个方向的视为无效。已获得市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支持。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请。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申报主体参考项目榜单(附件1)、建设指南(附件2),编制申报书(附件3),将申报书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一份)和电子件(Word文档、Pdf文档)报送所在区县经信部门。
(二)区县推荐。区县经信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初审,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于2024年4月8日前将申报书纸质件、电子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委。
(三)评审公布。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进行对征集的揭榜项目进行评审,揭榜结果按程序进行公示公布。
(四)项目实施。申报主体按照项目批复文件要求推进项目建设。各有关区县经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并统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五)项目监督。市经济信息委根据项目批复文件要求,适时组织行业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阶段性督导,对未达到进度要求的项目,责令申报主体予以整改、调整或中止。
(六)评估验收。项目建成后一个月内,申报主体报请市经济信息委组织验收。市经济信息委会同有关区县经信部门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按程序进行授牌;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不予授牌支持。
(七)年度评价。市经济信息委对已授牌的赋能中心进行动态管理,实施年度综合评价。对年度综合评价不达标的赋能中心予以通报,连续两次年度综合评价不达标的赋能中心予以摘牌。
(八)政策支持。获得授牌的赋能中心,市经济信息委按不超过总投资的10%予以补助,最高1000万元。项目实施期满6个月后,每延期一个月按2%比例减少计划补助资金,不足1个月按1个月计算。超过建设周期12个月未通过验收的不予补助。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