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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下达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
省有关单位,有关地市发展改革局(委):
根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广东省2024年省级预算,现将2024年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一批8.15亿元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执行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和前期工作经费支出计划,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要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和《省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粤财建〔2023〕1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按计划完成前期工作任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禁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违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二、转发下达和项目监管
本批计划中的对下项目,请有关市发展改革部门在收文后5个工作日内转发下达至下一级发展改革部门或项目单位,抄送本级财政部门,报我委备案。
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各申报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靠前抓好支出执行,及时掌握和审核项目前期工作进度,重要进展或重大问题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我委将依托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对2024年前期工作经费项目按季度调度。请各有关单位分别于2024年4月、7月、10月和2025年1月5日前通过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系统(http://gd.tzxm.gov.cn/xmk/login.jsp)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首次填报需针对本项目缺失信息和支出计划进行补充完善。
三、绩效管理和奖惩机制
为使用规范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促进前期工作科学开展,争取重大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请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对照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坚持绩效优先导向,建立健全资金分配奖惩机制,资金向项目质量和成熟度高、资金使用绩效好的地区和单位倾斜。对资金支出进度低、使用不规范地区和单位,在后续年度前期工作经费安排中不再安排或相应核减安排额度。对支出进度严重滞后的资金,我委将按照“调慢补快”原则,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其他项目。如项目因故无法实施,原申报单位需于6月底前向我委提出结余资金处置申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3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若萱,020-8313455l,唐文银,020-83133126;进度报送技术支持 黄财权,15179729591;杨挺毅,18279108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