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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禅城区“四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培育发展扶持资金(首年入库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1 浏览量:82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2-26/2024-02-29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5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禅城区“四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培育发展扶持资金(首年入库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禅城区“四上”企业高质量培育发展扶持办法(2022—2024年)的通知》(佛禅府办〔2022〕21号)要求,现通过佛山扶持通平台组织开展2022年禅城区“四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培育发展扶持资金(首年入库奖励)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纳税申报,其住所(主要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未被纳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地方黑名单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2022至2024年度新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简称纳入一套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名单见附件)。


  二、奖励标准

  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纳入一套表的首年奖励15万元。

  此次申报为2022年纳入一套表的工业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可申报首年15万元奖励。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网站地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home)进入2022年禅城区“四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培育发展扶持资金(首年入库奖励)项目入口进行申报。逾期不申报,视作放弃处理。

  (二)企业根据系统提示在线核对企业名称、奖励金额、银行账户(须为企业对公账户)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提交申报。

  (三)企业如对申报信息有异议(如企业名称已变更等),需在2024年2月29日前,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申诉,申诉审批通过后及时发放奖励资金。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镇(街道)立即通知名单中的企业到佛山扶持通平台进行申报,对未及时申报的企业做好跟踪记录。

  (二)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与佛山扶持通运维服务中心联系(技术咨询联系电话:83282211);如对奖励政策有疑问,可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或各镇(街道)联系(政策咨询联系电话:禅城区:82340922;南庄:85396993;石湾:83871776;张槎:82501096;祖庙:82301716)。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年2月2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