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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开展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综合评估及认定结果的通知》(粤商务管函〔2024〕1号,见附件)有关内容,我区佛山市禅城区光电产业基地被认定为新批准的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根据商务部《关于加快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基地应建立相应的基地建设服务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采取设立基地工作服务站、委托行业商协会、专业公司或基地龙头企业等形式为基地企业提供市场开拓、品牌培育、宣传推广、业务培训、信息交流等相关服务。行业商协会、专业公司或基地龙头企业等形式为基地企业提供市场开拓、品牌培育、宣传推广、业务培训、信息交流等相关服务。基地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服务机构定期对基地内企业进行摸底,与重点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组织协调机制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汇报基地建设相关情况,反映企业诉求,协调解决企业困难和问题。
为规范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建设、完善基地管理服务体系及加强指导和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佛山市禅城区光电产业基地工作站申报单位。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行业商协会、专业公司或基地龙头企业;
(二)具备光电产业赋能,包括半导体封测、半导体照明、集成电路设计制造行业组织管理服务五年或以上经验,拥有35家或以上相关行业制造生产企业会员。曾参与相关行业团体标准制定或曾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二、基地工作站职责
(一)负责报送基地数据。每年登录广东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监测系统 (https://fbase.singlewindow.gd.cn/),按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二)负责报送基地建设信息;
(三)负责报送工作总结。每年指定将基地工作总结和计划报我局;
(四)负责全面了解基地企业发展情况、成效及存在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
(五)负责对基地企业进行政策宣传,开展基地区域品牌建设,组织行业培训和信息交流,组织基地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六)承担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委托开展的其他工作。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情况介绍,包括行业组织管理服务经验(如组织线上线下展览通知、行业调研报告等),曾参与相关行业团体标准制定或省级及以上表彰的佐证材料;
(三)提供至少35家半导体封测、半导体照明、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生产企业会员名单;
(四)提供基地工作站未来运行工作制度及计划。
四、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将以上全套申报材料装订成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于2月3日前快递或送至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外贸发展股(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8楼808室)。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特此通知。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年2月1日
(联系人:陈薇,电话:82340831,电邮:3154273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