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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上海市关于开展2023年本市会计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8 浏览量:133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财政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1-18/2024-01-30
  • 项目类型 :
      人才类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本市会计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资产评估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委人才办〔2023]23号)《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本市会计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范围

  本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中的各类优秀青年会计人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中的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均可参加选拔。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会计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申报人员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其中拔尖人才年龄不超过55 周岁,青年人才年龄不超过45 周岁。

  (二)申报人员按照所在单位类型,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在本市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全国高端会计人才资格;所在企业为大中型企业,且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资产保值增值率连续三年保持较快增长,在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创新能力强,运用财务管理新方法、新技术取得显著效果,产生可观经济效益,并具有推广和普及价值:所在企业能够依法和诚信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同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2.在本市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全国高端会计人才资格;在本市事业单位分管财务会计工作或者担任财务会计部门负责人;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政策驾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研究能力;在加强单位财务会计管理、规范财政预算资金使用、强化资产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成效显著、贡献突出。

  3.在本市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记录;所在单位为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且具备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全国高端会计人才资格;积极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进步且成效显著

  4.在本市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记录;所在单位为大中型资产评估机构且具备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积极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和进步且成效显著。


  三、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1月30日前,各有关用人单位可登陆“上海国际人才网”( www.sh-italent.cn)填写申报信息。(二)行业评审。2月23日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组开展评审。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围绕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评审组织工作,

  (一)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各单位要广泛发动,鼓励所在单位的优秀会计青年人才积极踊跃地参加申报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会计青年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二)健全评价机制。选拔遴选会计青年拔尖人才,必须对标国际标准,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科学开展选拔推荐工作。(三)加强审查把关。加强对申报人员的信息审核和拟入选名单的公示,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入选资格特此通知。

  联系方式: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

  联系地址: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

  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


上海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