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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培育市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的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17 浏览量:109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14/2023-11-2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培育市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项目的申报指南

 

  为推进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申报集群应为天津市各行政区(各功能区)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集群,鼓励跨行政区的先进制造业集群联合申报。由集群发展促进组织代表集群进行申报,对获批为市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的促进组织,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制造业集群基本条件

  1.产业基础。主导产业优势突出,符合我市“1+3+4”现代化产业体系要求(以智能科技产业为引领,巩固提升绿色石化、汽车、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发展壮大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推动冶金、轻工等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具有技术先进、组织形态先进、质量品牌先进、生产制造模式先进等特征。

  2.网络化协作。集群发展促进组织作为集群代表,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具备促进集群成员合作交流的能力,组织多种多样的撮合活动和精准服务,成为整合和维系集群内产学研用等相关方面的重要纽带和桥梁。集群内拥有一批地理相邻、根植本地的行业骨干企业和紧密协作的中小微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明显,企业间通过相互合作与交流共生,定期沟通产品、技术、市场等信息,集群内产业链上下游间配套合作效果突出。

  3.技术创新。集群内集聚一批高水平的创新载体,结合企业实际生产需求,相互沟通科研进展、共享研究成果、解决共性技术问题。重点企业创新投入力度大,主导产业和产品技术发展居国内外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高。

  4.要素集聚。集群企业与相关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财务法律、检验检测等建立密切广泛的合作关系,所在区支持集群发展的产业、金融、土地、人才等各项政策力度大,配套环境优越,建有便捷的信息基础设施网络。

  5.开放合作。拥有良好的集群生态,在京津冀区域以及对接国内重点区域成果转移转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方面成效显著。集群对外交流合作活跃,主动嵌入全球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之中。

  (二)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基本条件

  1.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应为在我市注册的非政府、非营利的独立法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专业稳定的专职工作人员。核心功能是作为集群成员间的“粘合剂”,成为整合和维系集群内产学研用等相关方面的重要纽带和桥梁。通过沟通交流、协调管理、监督激励和对外合作等方式,促进集群成员达成共同目标和统一行动。

  2.集群发展促进组织应与所在区政府形成紧密联系,每年在所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举办服务集群的各类交流、培训、对接等活动,推动串链、补链、强链。与集群内重点龙头企业形成紧密合作,日常走访服务,打造相互合作与交流共生的产业组织网络。

  3.集群发展促进组织与至少一家省市级智库建立紧密战略合作关系,在谋划发展思路、提升发展水平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与两院院士建立工作指导机制,与省市级及以上创新载体建立协作机制,推动集群协同创新。

 

  三、申报材料

  将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及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

  (一)先进制造业集群申报信息表(附件7—1)。

  (二)培育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附件7—2)。

  (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流程

  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正文和本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电子文档光盘(word格式)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发展处 张献辉,

  联系电话:83605998;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规划发展处 于辰,

  联系电话:8360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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