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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二批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市级领航企业项目申报指南
为推进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3〕4号)精神,特制定本指南。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对列入国家制造业领航企业名单的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本市重点培育的领航企业,给予最高60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项目申报指南通知中“申报条件”所有要求;
(二)已列入2020年和2021年天津市智能制造专项资金项目领航培育企业方向支持名单。
三、申报材料
根据项目申报指南通知要求,申请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一)通知正文中要求的申报材料(选择奖补类);
(二)企业近3年相关情况报告(如国内外资源配置中的地位,技术、标准、市场等方面话语权和影响力,包括经营规模,产业链地位及带动链上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等);
(三)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四)企业近3年审计报告及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申报流程
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正文和本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时将电子文档光盘(word格式)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区的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柯于灿;
联系电话:83607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