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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顺德区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征集活动计划)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量:130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08/2023-12-05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1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顺德区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我区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设计创新要素在我区进一步集聚,更大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引领作用,根据《顺德区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顺经发〔2023〕14 号),现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顺德区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专题一:主题园区认定;

  专题二:贷款融资贴息;

  专题三:设计赋能制造;

  专题四:支持行业组织;

  专题五:征集活动计划。


  二、申报平台和截止时间

  (一)申报平台: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

  (二)(专题一至四)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 年11 月17日17:00 时。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11 月20 日17:00时。

  (三)(专题五)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 年12 月5 日17:00时。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12 月7 日17:00 时。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各专题的申报指南。

  (一)2023 年顺德区工业设计主题园区认定申报指南(附件1);

  (二)2023 年顺德区工业设计贷款融资贴息补助申报指南(附件2);

  (三)2023 年顺德区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

  (四)2023 年顺德区支持设计行业组织发展申报指南(附件4);

  (五)征集2024 年顺德区工业设计促进活动补助项目活动计划申报指南(附件5)。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在申报平台上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区经济促进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二)材料提交。

  网上初审通过后的项目将收到系统平台短信提醒,由申报单位从平台上导出并打印完整的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 纸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目录、页码、平台水印,双面打印,打印份数按申报指南要求)并加盖公章与骑缝章,提交到区经济促进局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科(工业设计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核。

  区经济促进局将根据申报专题,采用符合性审查或竞争性审查的方式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核查。评审结果按规定予以通报。

  (四)结果公示。

  区经济促进局将拟扶持的申请单位名单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官网(www.shunde.gov.cn/est/)和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上进行公示。

  (五)拨付资金。

  项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区经济促进局发文公布企业扶持名单,并按有关手续拨付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小姐、殷先生,联系电话:22830329、22830380。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 号区政府行政大楼东2 楼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科(工业设计科)。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11月8日


  征集2024年顺德区工业设计促进活动补助项目活动计划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重点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展示对接交易、人才培训招聘、国内国际文化交流等各类工业设计促进活动。


  二、设定依据

  (一)《顺德区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顺经发〔2023〕14号)

  (二)《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区级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顺经发〔2021〕5号)


  三、征集方式及数量

  提交的申报资料将经专家评审,围绕活动项目计划的完整性、可行性、规模、预期效果等维度进行评分,选出不超过10个活动项目,纳入2024年度资助活动计划并公示。

  注:活动项目纳入年度资助活动计划,是确认最终活动项目拟扶持名单的必要条件。


  四、扶持数量、方式及标准

  (一)扶持数量:不超过5个。

  (二)扶持方式:事后奖补。

  2024年第四季度将发布申报指南,对已纳入年度资助活动计划并已成功举办的活动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围绕活动项目的完成度、规模、效果等维度进行评分,择优确认活动项目拟扶持名单及扶持金额并公示。

  (三)扶持标准:对纳入资助活动计划并已成功举办的活动项目,按其实际投入资金的50%最高20万元给予年度一次性资助,举办1万平方米以上展示对接交易活动的,最高资助额提高至100万元。每年择优扶持不超过5个活动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以同一活动品牌、名称连续举办2年(届)或以上的项目。


  五、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顺德区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2.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5.项目实施地在顺德。

  (二)专项条件

  1.活动须按照《办法》规定工业设计活动范围开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对接交易、人才培训招聘服务、国内国际文化交流等各类工业设计促进活动。

  2.申报活动项目需有相匹配的运作管理团队及技术力量,有明确的自筹活动经费或经费筹组来源,经费开支计划明细。

  3.活动具有明确面向本区工业设计产业、行业开放参与的公开规则,具备一定为本产业本行业服务的公益属性。

  4.根据本办法不重复资助的有关规定,已由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或经政府服务采购组织举办的活动不得申报本项活动资助计划。

  5.活动项目须自2024年1月1日起开始,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


  六、申报材料清单

  (一)《征集2024年顺德区工业设计促进活动补助项目活动计划申报书》(附件5-1);

  (二)区工业设计促进活动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撰写,重点说明项目主要内容、预期实施效果、建设投入计划等);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上年度的单位财务审计报告;

  (五)项目团队水平证明材料(最近三个月社保部门提供的单位社保清单、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六)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

  (七)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须加盖企业公章);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要求有封面、目录、页码、平台水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与骑缝章。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