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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顺德区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设计赋能制造)

发布时间:2023-11-08 浏览量:98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1-08/2023-11-17
  • 项目类型 :
      其他方向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2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顺德区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动我区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设计创新要素在我区进一步集聚,更大发挥工业设计对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引领作用,根据《顺德区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顺经发〔2023〕14 号),现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顺德区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专题

  专题一:主题园区认定;

  专题二:贷款融资贴息;

  专题三:设计赋能制造;

  专题四:支持行业组织;

  专题五:征集活动计划。


  二、申报平台和截止时间

  (一)申报平台: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

  (二)(专题一至四)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 年11 月17日17:00 时。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11 月20 日17:00时。

  (三)(专题五)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 年12 月5 日17:00时。纸质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12 月7 日17:00 时。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各专题的申报指南。

  (一)2023 年顺德区工业设计主题园区认定申报指南(附件1);

  (二)2023 年顺德区工业设计贷款融资贴息补助申报指南(附件2);

  (三)2023 年顺德区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

  (四)2023 年顺德区支持设计行业组织发展申报指南(附件4);

  (五)征集2024 年顺德区工业设计促进活动补助项目活动计划申报指南(附件5)。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在申报平台上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区经济促进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申报材料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二)材料提交。

  网上初审通过后的项目将收到系统平台短信提醒,由申报单位从平台上导出并打印完整的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 纸装订成册(要求有封面、目录、页码、平台水印,双面打印,打印份数按申报指南要求)并加盖公章与骑缝章,提交到区经济促进局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科(工业设计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项目审核。

  区经济促进局将根据申报专题,采用符合性审查或竞争性审查的方式进行评审,并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核查。评审结果按规定予以通报。

  (四)结果公示。

  区经济促进局将拟扶持的申请单位名单在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官网(www.shunde.gov.cn/est/)和佛山扶持通(https://fsfczj.foshan.gov.cn/)上进行公示。

  (五)拨付资金。

  项目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区经济促进局发文公布企业扶持名单,并按有关手续拨付资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小姐、殷先生,联系电话:22830329、22830380。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3 号区政府行政大楼东2 楼生产性服务业促进科(工业设计科)。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3年11月8日


 

 

  2023年顺德区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制造企业、中小微科技型制造业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深度合作。


  二、设定依据

  (一)《顺德区关于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顺经发〔2023〕14号)

  (二)《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区级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顺经发〔2021〕5号)


  三、扶持数量、方式及标准

  (一)扶持数量:不超过5个。

  (二)扶持方式和标准:事后奖补。

  对“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中小微科技型制造业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合作周期达到1年以上,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合作成果显著的,经评审认定给予制造企业一次性20万元资助。每年择优扶持不超过5个合作项目。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在顺德区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

  2.申报单位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同一事项因政策允许可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4.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5.项目实施地在顺德。

  (二)专项条件

  1.申报单位为“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或中小微科技型制造业企业。

  2.“‘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是指符合《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入选各级“专精特新”企业名单的制造业企业。

  3.“中小微科技型制造业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的制造业企业。

  4.申报单位须与工业设计企业签订合作项目合同,合同合作周期须达到1年以上且合同金额超过100万元,合作成果显著。

  5.合作项目须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建设,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


  五、申报材料清单

  (一)《2023年顺德区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项目申报书》(附件3-1);

  (二)区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项目实施报告(参考提纲撰写,重点说明项目设计理念、工艺路线、技术创新性、成果转化效果等);

  (三)申报单位营业执照(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认定为“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或中小微科技型制造业企业的官方证明材料;

  (五)合作项目合同(含项目书);

  (六)合作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包括项目总投入、专项研发投入,项目所产生的产品销售收入、利润、知识产权、奖项等内容);

  (七)项目产品销售收入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收入明细及对应的发票、银行流水等);

  (八)合作项目涉及的工业设计类专利、版权、奖项;

  (九)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

  (十)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须加盖企业公章);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提交的申报材料纸质版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胶装),要求有封面、目录、页码、平台水印,一式五份,加盖公章与骑缝章。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