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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浏览量:167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10-12/2023-11-03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

  为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促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落地,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数据〔2023〕422号)要求,组织开展相关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市征集具有高水平、高质量、高显示度的人工智能标志性成果,分为融合创新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两大类。

  融合创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基础硬件(含智能传感器、AI芯片等)、人工智能软件、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及服务(含AIGC/大模型应用平台)、智能终端、智能装备、智能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船)等。

  应用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人工智能技术面向制造业、农业、能源、交通、物流商贸、医疗、教育、金融、文旅等行业提供的融合赋能解决方案。


  二、申报主体

  (一)在南京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相关科研院所、高校等均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的产品和解决方案要求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成效显著,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三)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技术、创意、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申报单位,且无知识产权纠纷。如有标示不实或侵犯他人商标、专利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情况,申报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申报材料要求描述简洁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尽可能结合图、表等形式),突出创新性和应用效果,杜绝虚构和夸大。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板块工信部门发动本地区、本领域的相关单位积极填报《2023年江苏省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申报书》(附件1),每个申报单位填写1份申报书(申报书中最多可申报3项产品或解决方案)。

  (二)请各板块工信部门统一汇总申报材料,认真把关,确保材料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并于11月3日前将纸质申报书1份(申报单位盖章)和申报汇总表1份(附件2,加盖工信部门公章)报送至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工智能产业地标推进处,电子版汇总表和申报书(Word格式,不含佐证材料,文件名:单位名称-产品/解决方案名称)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缪华,025-68788896;张园园,025-68788915

  邮箱:623858825@qq.com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7F22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2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