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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申报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白云区第三批受理企业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广州市白云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白云区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云科工商信〔2023〕2号),将截至2023年9月5日24:00(含)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资料的白云区企业,视为白云区第三批受理企业(名单详见附件),第一、二批延期企业不在本名单重复公示。对已受理企业,在白云区现场核查结束前,不接受企业网上申报资料退回申请。
企业如对第三批受理企业名单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9月8日18:00前,将申述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发送至byqyfw@126.com邮箱,邮件命名为:第三批名单申诉+企业名称。申述说明中,请企业提供在省阳光政务平台上含有提交时间的申报系统截屏(详见下图)。
图 省阳光政务平台截屏示例
咨询电话:白云区科工商信局,周翠玉,80736025;白云区高企协会,刘晓莉,13660286505。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