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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江苏省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5G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14 浏览量:153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7-14/2023-08-04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5G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的通知》(工信厅信管〔2022〕2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109号),加强5G工厂典型示范和经验推广,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5G工厂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支持制造业企业及电力、港口等特定领域企业,利用5G改造具有移动部署、灵活作业、远程控制等特定场景的设备或系统,聚焦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检测监测、仓储物流、运营管理等特定环节,实施5G创新应用,建成产线级、车间级、工厂级5G工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记录良好。

  (二)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故,无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项目应符合《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工业软件须安全可控。

  (四)申报项目须为已建成项目。已获得2022年省级5G工厂项目的,不再参与本次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认真对照工信部印发的《5G全连接工厂建设指南》,填报江苏省5G工厂申报书(附件1)。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

  (二)各设区市工信局加强组织申报工作,做好推荐项目材料审核及现场核查工作,并于2023年8月4日前将加盖有效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及推荐行文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信厅信息基础设施处,同步将电子版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省工信厅将组织遴选出基础条件好、示范性强的5G工厂项目并公告公示,对优秀案例和典型经验组织宣传推广。

  联系人:何如意、杨栋,信息基础设施处,联系电话:025-69652833,电子邮箱:xxjcssc_js@163.com,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12室,邮编210008。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7月14日

历年申报通知